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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藝術教育“變味”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8-16 08:54:33 | 文章來源: 大眾網-大眾日報

有調查顯示,有七成家長對藝術教育有“功利心”,純粹希望孩子接受藝術熏陶的家長僅佔30% 。以升學為目標的功利主義作祟,讓藝術教育跑了調、變了味,失去了其應有的本質意義。要扭轉藝術教育邊緣化和功利化的傾向,應當從學校的藝術教育抓起。就目前的學校藝術教育而言,課時並不多、投入並不大,開展起來並不難,關鍵需要一種重視、關心、呵護藝術教育的環境。

如此高價公墓“公益性”何在

某地一號稱公益性、本應收取成本費的公墓,建成後售價卻高達3萬至4萬元。公益事業就是公益事業,不能是挂著公益招牌的“把戲”。從設計規劃到執行落實,監管部門應對每一個環節都加強監管,違法必究,不給權力尋租留下容身之地。如此一來,公信力才能樹立起來,老百姓才能滿意。

合理索賠並非“得理不饒人”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羅彩霞,向8位被告提出14 萬元賠償後,不斷招致“得理不饒人”、“應該息事寧人” 的指責。羅彩霞的要求,只要是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就應該得到支援,也完全是正義的。“適可而止”必須建立在尊重法律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之上,否則,不僅會滋養和放縱不良行為,更可能讓一些人逃避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強制公證換不來社會認同

日前,某地有關部門聯合發佈通知,規定因房屋繼承等五種情形下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公證證明,且按受益額的2% 繳納公證費。公證機構應該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但一個行政捆綁的強制公證,不按件收費卻按受益額收費,致使百姓承擔高得離譜的公證費。這樣的公證機構,如何能獲得社會的認同。

“懸賞治安”須守法律底線

從今年8月開始,某地以懸賞方式鼓勵全民加入“治安志願者”隊伍。此舉能守住法律的底線?這需要考慮給治安志願者制度制定一些基本的框架,約定參與者對法律原則的堅守,切忌為了完成治安任務而人人皆警甚至人人皆法官。只有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社會管控與服務體系,才不至於産生新的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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