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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報名六大變化 考生須簽承諾書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3-22 17:14:21 | 文章來源: 南海網

海南高考報名六大變化 考生須簽“承諾書”

南海網12月29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楊振東):為貫徹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加強考生誠信報考和誠信考試教育,海南省決定採取考生簽署報名和考試誠信承諾書。

12月29日下午,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會議在海口召開,會議對2010年的高校招生報名工作作出部署。海南省考試局詳細介紹了2010年與2009年高考報名辦法調整的部分:

首先是對報考條件作出調整。09年規定,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經在海南省的才能報名……實行的一刀切。調整後為:在海南省有常住戶口,但不符合2010年招生辦法中5、6、7、8其中之一項的可以在海南省申請報名,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

二是更明確、具體,著重突出報名或考試中違規行為將被取消報考資格的處罰。調整前為:按規定被取消參加2009年度全國統考資格者不能報名。調整後為: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而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高考而被取消2010年度報名資格的應屆考生和在2009年參加全國統考中因利用通訊工具作弊……而被取消2010年度報考資格者不能報名。

三是為貫徹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加強考生誠信報考和誠信考試教育,2010年在報名程式中新增了考生簽署報名和考試誠信承諾書和報名點列印《 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錶》,並裝入考生紙質檔案兩條。 本文來自3.67art

四是報名時間變化,2009年是1月4日—8日,2010年為1月11日—15日。

五是報名要求調整,2010年要求考生必須填寫提交材料清單,並對材料的真實性簽署誠信承諾書。新增考生提交材料被認為弄虛作假的,將根據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予以處理。

六是資格審查調整,為貫徹教育部關於加強考生報考或照顧加分的公開公示力度的精神,2010年考生報考資格公示辦法明確,不但在在考試點公示10個工作日,考試局所公示的資訊由網站留存至當年年底。

此外,受理報名工作程式及紙質檔案等都做出了適當調整,希望考生們認真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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