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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高招規定出臺 考試時間、科目確定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3-18 14:35:14 | 文章來源: 中國新聞網

 

2.對下列考生,可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北京市三好學生”的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

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烈士子女〔需經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證明〕。

3.對下列考生,可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被評為市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的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北京市市級體育比賽獲單項前五名或集體前三名主力隊員的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畢業生;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4.對下列被列入教育部下發的“獲獎學生名單”具有保送生資格未被保送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5.對獲得區、縣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在錄取時,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應屆畢業生,在錄取時,經有關中學推薦,市教委核準,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准,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學校審查錄取,降低分數要求幅度不超過20分。

7.對藝術特長生考生的錄取,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在京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規定辦理。

8.對高水準運動員考生的錄取,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準運動員工作的通知》規定辦理。

同時符合多項照顧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

五類人員不得參加今年高考

今年的高招工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不得報考的人員範圍。對於高中階段非應屆生以作假手段參加高考的,以往只提出違規參加高招全國統一考試則不能再報考,今年明確:參加過省級統考或高校單獨招生,也不能報名參加今年的高考。

今年不能報考的五類人員為:一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二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三是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四是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五是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本市集體戶口的學生,只有兩類情況可在限定範圍內報考:(1)體育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體育類單獨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2)藝術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藝術類專業。

投檔原則

投檔時,順序志願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投檔。對選報同一志願學校的考生按學校確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再進行二志願錄取。專科提前批投檔時考生會考成績滿足專業的要求才進行投檔。

本科層次的平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專科普通批的平行志願,同一科類批次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分數(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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