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江西2010年美術聯考報名考試時間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總體安排,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且戶口在我省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凡報考“三校生”(中專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的畢業生)高職類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批准的具有報考資格學校的應屆畢業生。
(二)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符合上述條件,持有我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僑居留證”,可在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指定的地點報名。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6、高、中等職業院校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進行中等學歷教育的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跨省招收的學生不得參加我省高等教育對口升學考試。
二、報名
所有考生(含保送生、自主招生、職教師資班等特殊形式招生)均須參加報名。2010年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2009年12月11日8時至15日18時,逾期不予補報、改報。
(二)報名地點:申請報考的考生須憑戶口簿在其戶口所在設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指定的縣(區)招考辦報名。堅決貫徹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處理普通高中違規跨市、跨縣招生協調會議紀要》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學違規跨市、跨縣(區)招生的學生必須回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招考辦報名。民辦中學仍執行《江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
(三)報名辦法: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戶口簿報名。考生的戶口簿和身份證複印件為考生紙質檔案的必備件。
2、報名時,考生到縣(區)招考辦領取考生號,經數位相機採集照片,然後領取密碼,自行登錄“江西教育網”()瀏覽《報名須知》《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點擊即視為認可),填寫《報名登記表》。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在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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