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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9 22:05:06 | 文章來源: 367美術高考網

 

四、評分辦法

1.聲樂、器樂方向主科及視唱部分、舞蹈與影視表演方向各部分由各評委現場單獨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其餘的平均值為考生該單項的考試成績。

2.其他各類筆試試卷由評卷組閱評。

五、錄取原則

1.專業成績採用我校單獨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

2.文化課成績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3.具體錄取規則為:統考合格且文化課、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與文化課進行加權求和的分值(計算公式:專業成績/專業滿分值*7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值*30=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統考合格且文化課上線,將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前5名的考生。

六、監督機制

1.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藝術學院招生小組具體負責。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式。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2159)。

2.在我校招生網站公佈劃線方案。

3.我校將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紀律的評委和工作人員,進行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並報送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七、諮詢方式

諮詢電話:0931-8912116 8912748 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 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藝術學院網址:http://art.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 http://jwc.lzu.edu.cnE-mail:zsb@lzu.edu.cn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36.7a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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