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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學2010年藝術類(美術)專業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8 22:41:34 | 文章來源: 中國美術高考網

 

6.專業考試科目、時間、要求及成績查詢方式。

(1)考試安排

科目

考試時間

滿分值

備註

素描

150分鐘

200分

素描(默寫)

速寫(默寫)

色彩(默寫)

速寫

30分鐘

100分

色彩

180分鐘

200分

總分

500分

(2)要求

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考點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③畫具及用品考生自備。

(3)成績查詢方式

①2010年4月10日後,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http://www.tust.edu.cn)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7.錄取辦法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測試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綜合分,依據我校公佈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願,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範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

(3)按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5:5的比例計算綜合分。在計算綜合分時,專業課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文化課成績按高考原始分數計算(滿分750分【滿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數學成績,不含政策照顧分)。

綜合分演算法: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1.5×50%

例如: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398分,高考文化成績為426分。經計算其綜合分為:

426×50%+398×1.5×50%=511.5分。

(4)對於專業考試成績在全校總排名前40名以內(含第40名),且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規定的藝術類本科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考生,予以優先錄取(此部分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在該省公佈的藝術類招生計劃範圍內)。

(5)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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