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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5 13:24:34 | 文章來源: 367美術高考網

 

北京考點: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自動生成的《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申請表》;

2、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參加省統考的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青島考點:

1、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參加省統考的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項

1、專業考試期間,交通、食宿由考生自理,繪畫顏料、畫具、畫板一律自備,試卷用紙(8開)由學校統一提供。

2、考試時,考生憑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提前進入考場;考試期間,考生應嚴守考試紀律,在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並報生源地省級招辦備案,由省級招辦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電子檔案。

3、我校將於2009年4月5日後寄發《中央財經大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專業考試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4、獲得《中央財經大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在取得高考文化課成績後,請及時通過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的網上報名系統向學校反饋本人的考生號和高考總分等資訊。

六、文化課考試

(一)獲得《中央財經大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同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

七、錄取程式

(一)根據我校專業考試結果提出擬發放合格證書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最終名單,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的同時,及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二)公示無誤的考生,我校將寄發《中央財經大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合格證書》。

(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發放比例為招生計劃的4倍。

(四)考生必須取得《中央財經大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合格證書》,並根據生源地省招辦的要求參加本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併合格。

(五)考生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如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將投檔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六)文理科單獨劃線錄取。

八、入學

(一)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報到入學。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入學後,考生所學專業僅限藝術設計專業,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九、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藝術類招生工作。

(二)學校成立藝術類招生專家委員會,負責藝術類招生的材料審核、專業考試等工作。

(三)藝術類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凡屬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十、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100081

學校網址:http://www.cufe.edu.cn

招生辦公室聯繫電話:010-62288332

文化與傳媒學院聯繫電話:010-62288028

我校將於2009年1月17日後進入寒假假期,屆時可以通過zsb@cufe.edu.cn與我們聯繫

十一、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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