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教育

2010年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2 09:22:52 | 文章來源: 廣東海洋大學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決心為祖國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者;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職高和社會青年)。

2、所有藝術類專業只招收藝術類文科生。

3、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門要求,凡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才能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所在省(市)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名。考生在高考報名藝術類型與報我校專業所屬類型必須一致,不準跨類型考試。

4、華僑、港澳、台灣青年報考,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5、現役軍人需經大軍區政治部批准,可以報考。

二、專業考試報考方法

1、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報考條件者,須到考生戶口所在省份我校設置的考點報名,不得跨省報名(在生源所在省承認跨省考試成績的前提下,北京考點接受有舞蹈編導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考生報名,校本部考點接受有音樂學、舞蹈編導、表演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考生報名),不接受函報。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考生所在省(市)發放的藝術類考生報考證和身份證,填寫我校考試報名錶並貼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手工報名省份還須附身份證、高考准考證複印件)。

3、考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兼報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

4、考生須交納報考費。

三、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考生通過考試後,根據考生專業成績,由我校進行專業成績劃線,于2010年4月底給成績合格者郵寄專業合格證。屆時,考生可拔打0759-2396115電話查詢成績,或在網上查詢成績。網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index.asp

四、文化課考試

考生收到專業合格證後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報名手續按各省(市)招生辦規定辦理。

五、收費標準

學費10000元/年,學生公寓住宿費1400元/年(以當年物價部門最後核定為準)。每學年開學報到時須一次性交清。

六、錄取及有關規定

1、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成績,音樂學、表演、美術類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音樂學、表演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分)×90%+文化權重分;美術類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權重分+文化權重分。其中音樂學、表演專業文化權重分=文化考試總分×(100÷文化總成績[滿分])×10%,美術類專業權重分=專業考試總分×(100÷專業總成績[滿分300分])×80%),美術類文化權重分=文化考試總分×(100÷文化總成績[滿分])×20%)]。

2、符合條件者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優先錄取。

3、新生入學後全面考核,不適合專業學習者,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