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介紹
廣西藝術學院本部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是全國六所省(區)屬綜合性藝術院校之一,廣西唯一的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綜合性高等藝術學府。學院始創于1938年,經過70多年的建設,已發展成為一所學科專業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設施完善、教學成果顯著的多學科、多層次的高等藝術院校。辦學70多年來,雲集了豐子愷、吳伯超、馬衛之、滿謙子、陽太陽、陳煙橋、陳良、黃獨峰、朱培鈞、陸華柏、甘宗容、黃格勝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人士和專家學者,他們執教治學,弘文勵教,為學院積澱了深厚的文化底蘊。學院下設美術學院、設計學院、桂林中國畫學院、音樂學院、舞蹈學院、人文學院、影視學院、桂林分院、民族藝術系、成人教育學院和附屬中等藝術學校等11個教學單位。開設有16個本科專業,擁有美術學、音樂學、設計藝術學3個碩士學位授予權,具有碩士生推免資格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資格。目前有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國家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及多項自治區級精品、重點課程,教學成果豐碩。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評估中獲得優秀等級。
學院堅持“立足傳統、面向現代、兼收並蓄、求實創新”的辦學理念,力爭把我院建設成為具有民族藝術特色,在東南亞地區有一定影響,處於全國同類高校先進行列的綜合藝術院校。
二、培養目標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培養“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強能力、廣適應”的創新型和實踐型相結合的藝術人才。
三、招生計劃及性質、學制
1.全國招生名額本科2000人、高職專科220人。(招生計劃數最終以自治區教育廳下達文件為準)
2.辦學屬性: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 學制:本科四年制、高職專科二年制,文理兼招。
四、招生對象、範圍及要求
1.招生對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報考條件的內地考生;華僑學生和港、澳、臺學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規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我院。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文件規定執行。
2.招生範圍:本科專業、藝術設計高職專科(二年制)專業面向全國招生,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高職專科(二年制)專業僅招廣西考生。
3. 招生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且符合報考專業的體檢要求,具有從事本專業的基本素質的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應、往屆畢業生(外語僅限英語語種)。
五、報考規定
1.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須在我院指定的專業考點報名參加考試。廣西考生可兼報兩個以上專業,外省考生只能選擇報考考試類別中的一個代號的專業。
2. 我院在廣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東、廣東、山西、江蘇九省設點組織專業考試。設有專業考點地區的考生須在該省我院指定的考點報名考試,不允許跨省報考。不設專業考點地區的考生可選擇以上任何一個考點或參加南寧本部對外省考生組織的專業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請查看附表二)
3. 報名驗交材料:一廣西籍考生持《2010年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確認卡》、外省考生持戶籍所在地(市、區)招生辦簽發的2010年藝術類專業高考《報考證》(各省名稱不同);二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複印件須貼在我院《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的背面,可在我院網上下載此表,報名時交我院考務組),如身份證等證件遺失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須貼有本人近照加蓋公章);三外省考生準備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專業);四如委託他人代替報名,提供的驗交材料要齊全,報考專業資訊要準確,一旦報名資訊確認不能更改;伍不設專業考點地區的考生,本人必須到現場報名,以便考點採集資訊。
4. 報考費用:廣西考生報名費30元/人,考試費美術類專業11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150元/人,兼報兩個以上專業須增加考試科目的(不含重復科目)另加收考試費45元/科.人;外省考生報考費美術類專業15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220元/人。
六、招生專業及計劃、報考時間、報考條件及考試科目、設專業考點的地區及地址、學費等內容詳見“附表一”
七、招生考試
1.考生必須持戶籍所在地(市、區)招生辦簽發的藝術類高考報名《確認卡》或《報考證》(各省名稱不同)原件、身份證原件及我院《專業准考證》參加專業考試。
2.各考點各專業考試科目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公佈,請考生關注。
3.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考點報考,若參加考試達兩次以上者則以其中最低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4.嚴禁考生攜帶任何電子産品(通訊工具、錄音機、照相機、MP4等)進入考場,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 各專業考試科目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可參考《廣西藝術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試指南》相關內容。(可登陸我院招生資訊網頁查看)
6.本科藝術設計(服裝與形象設計)、廣告學(廣告策劃)、美術學(書法)、美術學(美術史論)、音樂學(文化藝術管理)、美術學(文化藝術管理)、音樂學(藝術商務、媒體創意)、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含高職專科)、錄音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時尚造型與影視形象設計)、廣播電視編導(影像數字傳播、電視編輯與網路傳媒)專業(方向)為廣西統考不涉及的專業(方向),僅報考以上專業的廣西籍考生不需參加全區藝術類專業統考,只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外省考生報考的專業如涉及到戶籍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統考的專業,必須參加省級統考,如考生所在省對報考專業有統考達標要求的則按該省有關規定執行。
7. 華僑學生、港、澳、臺學生可直接到我院設有對外省考生組織考試的考點參加專業報考,高考文化考試按聯招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8. 取得我院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招生辦辦理文考報名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
八、錄取
1.我院錄取工作按國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我院2010年《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執行(可登錄我院網址查看)。
2.我院自行劃定本科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填報志願以後),文化分數線確定後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辦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3. 凡填報我院各專業志願的考生必須取得我院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根據考生政審體檢情況、專業考試成績、文化高考成績和填報志願順序,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4. 華僑學生、港、澳、臺學生專業成績達到我院要求,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聯招辦的要求,政審體檢合格,按聯招辦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5. 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除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專業高職專科2年制外),執行各省(市、自治區)高職專科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 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院將按體檢要求對其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有關説明
1. 新生入學後,所享受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 考生報名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
3. 專業考試成績于2010年4月中旬在我院招生資訊網頁公佈,取得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由我院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
4. 我院本、專科招生資訊均以本《招生簡章》、本年度《招生章程》和我院招生資訊網頁公佈的資訊為準。對其他個人和機構有關我院本、專科的招生資訊,我院一概不作解釋,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 學院教學區域目前分為:南寧南校區(本部)、南寧西校區、桂林分院、桂林校區。
十、藝術設計專業高職專科二年制(中英合作辦學項目)的相關招生資訊可登陸我院招生資訊網頁查看。
學院地址:廣西南寧市教育路7號
郵 編:530022
招生辦電話:0771-5333126 5317393(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