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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1-20 08:34:40 | 文章來源: 中國美術高考網

各設區市、縣(市、區)招生委員會:

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形式。為確保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的基本事項

(一)報名條件

1.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教育部有關法規;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自願遵守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簡章和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高招辦、省招生監察部門頒布實施的其他相關管理規定。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符合報考少年班條件者或另有規定者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

考生於2009年12月1日—10日網上預報名, 12月11日至15日現場確認(雙休日照常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各設區市、縣(市、區)招委會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統籌協調,進一步對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工作的時間、辦法等做出具體安排,以方便考生報考。

(三)報名辦法

擬申請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應按照本地招生考試部門的統一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進行網上預報名。

網上預報名完成後,除經省教育廳、省高招辦書面同意者外,申請報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統考生、高職單招考生、單考生(高水準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小語種考生、盲聾啞特教考生、職教師資班考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等)、保送生、推薦免試生、少年班考生等]均須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報考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申請報考者須提交本人有效戶口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規定的其他證件或材料[往屆生憑高中畢業證、應屆生憑縣(市、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規定外,戶口新遷入我省的考生,還必須提交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且已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習一學年以上的學校證明。報考高職單招的考生還需交驗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證書,不含電腦等級證書、外語等級證書)。報考高職單招藝術傳媒類、製造類、電子資訊類和土建類等四個類別的考生,文考成績達到該類專業技能水準測試線後還需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能水準測試。

在我省定居並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應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居住地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並確認。

為保證考生報名資訊採集的準確性,考生應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各現場確認點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對考生本人的基本資訊進行校驗。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應認真核對報考確認點列印的本人報名錶內的所有資訊,確認無誤後親自簽名以示負責,同時簽訂誠信高考承諾書。

考生報名須按規定繳交報名考試費。

二、報名其他有關事項

(一)報考科類

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文史類、文科藝術類、文科體育類和理工類、理科藝術類、理科體育類。高職單招設文化教育類、財經類、旅遊類、藝術設計傳媒類、製造類、電子資訊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另外,在後續填報高考志願時,只有報考了文科或理科藝術、體育類的考生,才可以兼報文史類或理工類院校(專業),其餘類別之間不能兼報或跨報。

(二)考試科目設置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考試科目設置方案。文史類、文科藝術類與文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理科藝術類與理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外語考試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種。

高職單招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

(三)報考高水準運動員、藝術特長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以及報考文科或理科藝術、體育類的考生均須參加省級統一組織或由相關高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課考試。

三、報名資格審查

縣(市、區)高招辦和各報考確認點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落實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嚴防任何人弄虛作假,不得讓往屆生以應屆高中畢業生身份報名,堅決杜絕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其他不具有報名資格的人員報名參加高考。

四、工作要求

高考涉及廣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各級招委會要從辦人民滿意的高考高招和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的高度,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報名工作的領導。各級高招辦要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本地區的報名工作做出統一佈置和安排,同時,制定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和緊急情況預案,週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高考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要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同時協調好有關部門,為網上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必要條件。

要加強對報名確認點工作人員的培訓,務必使他們熟悉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流程及操作技術,嚴防工作失誤;要在各報考確認點的醒目處張貼報考簡章、現場確認程式,須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並設立窗口以方便考生的查詢;要教育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耐心接受群眾諮詢,切實做好指導,同心協力做好今年的高考報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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