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將根據考生藝術測試成績頒發《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等級證書》(分別為一級優秀、一級、二級優秀、二級、三級和紀念證書)。 5.藝術特長生的認定及公示
我校將根據考生文化課和藝術特長測試的成績、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擇優認定藝術特長生。若某藝術項目的學生水準沒有達到要求,將取消本年度該項目的招生計劃。其中打擊樂的藝術測試等級必須達一級優秀,否則取消認定指標。
藝術特長生認定名單確定後,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並與被認定的藝術特長生簽訂《藝術特長生認定協議書》。在高考錄取中,簽約認定的藝術特長生如果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將根據協議書的認定內容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冬令營期間,將有部分大學在我校進行藝術特長生招生諮詢,我校可根據高校需求將測試結果向相關院校招生部門提供。 6.藝術特長生考生兼報自主招生
考生可以在申請藝術特長生測試的同時,申請自主招生測試。此類考生在報名時,應當同時選擇“特長生”和“自主招生”。考生應當按照藝術特長生和自主招生的規定,分別準備報名材料,並將兩份材料分別寄至藝術教育中心和招生辦公室。兩類招生的初審工作將分別獨立進行。同時通過藝術特長生和自主招生初審的,在文化課考試中除參加通用基礎測試外,還應當參加我校的特色測試。
此後,藝術特長生和自主招生將按照各自的規則和程式進行考核和認定,各項考核的時間不發生衝突。考生最終同時獲得認定的,將只能選擇其中之一簽約,獲得一項分數優惠政策。 7.其他營員
不參加文化課考試(通過初審後不需要在報名網站另繳納文化課考試費用)或文化課考試沒有通過的學生,也可以參加我校組織的冬令營藝術測試,並獲得《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等級證書》,報名方法、報名時間、藝術測試的辦法等均參照上述條款執行。 五.日程安排 2009年11月5日0:00—11月25日24:00 網上註冊、填寫、提交、列印及寄送申請資料(以收件日郵戳為準)。 2009年12月20日起 考生可通過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 2010年1月上旬 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考試後2周左右 考生可通過報名網站查詢文化課考試成績 2010年1月12日起 考生可通過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藝術特長報到、測試及相關時間安排 2010年1月23日 參加藝術特長測試的考生報到,安排開營式。 2010年1月24日起 藝術測試按序進行 六.其他相關事項 1.考試費用 (1)文化課考試費用200元,報考我校藝術特長測試考生通過初審後,需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繳納。 (2)藝術特長測試費200元。請將測試費按下列要求匯到清華大學賬戶。 賬戶名稱: 清華大學帳 號: 0200004509089131550 開 戶 行: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區支行匯款用途: 請寫明藝術測試、學生姓名及特長 2.交通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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