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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犯罪“高燒”不退 專家質疑取消文物犯罪死刑

文物犯罪“高燒”不退 專家質疑取消文物犯罪死刑

時間: 2010-12-13 14:27:25 | 來源: 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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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堅決遏制盜竊盜掘古遺址、古墓葬和石窟寺、石刻案件高發勢頭,確保田野文物安全,12月1日,國家文物局下發《關於加強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稱,今年以來,河北邯鄲趙王陵、廣西桂林靖江王陵、山西曲沃天馬曲村遺址、河北滄州獻縣漢墓群、青海都蘭熱水墓群、陜西咸陽唐建陵、青海玉樹達那寺、陜西西安明惠王墓、湖北隨州擂鼓墩古墓群、江蘇徐州漢楚王墓群、湖北枝江青山墓群、陜西西安秦東陵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先後發生盜掘古墓葬、盜竊石刻文物案件,犯罪分子在嚴打態勢下,公然侵害帝王陵墓、重要遺址和墓葬群,田野文物安全形勢嚴峻。

文物盜掘如此猖獗,甚至屢次發生暴力犯罪,使得人們的目光再次聚焦在8月23日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擬取消走私文物罪,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等涉及文物方面的死刑罪名。此消息一齣,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人們不禁要問:在國內文物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的情形下,取消文物犯罪死刑罪名的時機是否恰當?沒了死刑這把利劍的威懾,文物犯罪會不會更加肆無忌憚?

現狀

文物犯罪“高燒”不退

受暴利驅動,目前我國的文物安全形勢日趨嚴峻,盜竊、盜掘、倒賣、走私文物犯罪活動十分猖獗,尤其是暴力犯罪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不但對文物保護人員的生命造成威脅,而且擾亂了文物管理秩序,危害了國家文化安全。“文物犯罪正處於新一輪的高發期。”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稱,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國家文物局在山西、內蒙古、安徽、山東、河南、湖北、陜西、甘肅、青海9個省區部署開展了“全國重點地區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在歷時7個月的專項行動中,公安和文物部門密切配合、攻堅克難,以雷霆之勢,亮斬蛇利劍,取得輝煌戰果,共偵破文物案件541起,打掉犯罪團夥7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繳文物2366件(套),包括國家一級文物14件、二級文物156件、三級文物376件。

“目前文物犯罪跨區域、跨國境、職業化和具有黑社會性質等特徵明顯,犯罪手段智慧化、暴力化,破壞性強。犯罪分子肆無忌憚、猖獗無度,甚至公開搶劫、暴力抗法、公然襲警。”據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介紹,一些盜竊、盜掘文物團夥逐漸發展成集團式,在盜竊、盜掘文物過程中利用許多現代化設備和手段,交通工具有高級汽車,通訊有現代化設備等等。有些團夥已實現盜竊盜掘文物,運送、銷售文物和走私文物出境,即盜—運—銷—出境一條龍,環環相扣,迅速完成。他們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往往採取暴力行為,有的團夥備有多種冷兵器,有的團夥擁有自製槍支彈藥等。在文物犯罪過程中,打傷文物保護人員甚至公安幹警的案件屢有發生,如有的團夥在盜竊寺廟塑像等文物中,把文物保護人員打傷、捆綁,割斷電話線,實施盜竊;有的打傷文物保護人員甚至致殘;有的盜墓團夥持槍與文物保護人員和公安人員對抗,待機盜掘,等等。在有的地區,帶暴力性的文物犯罪案件有上升趨勢。最近的案件如今年9月15日淩晨,湖北隨州市發生文物執法人員在巡查時遭犯罪分子暴力襲擊,致車毀人傷。9月22日深夜,盜墓賊在盜掘陜西澄城善化鄉古墓葬時被巡警抓獲,可當嫌疑人被帶回巡警隊後,竟發生了20多人持械搶走嫌犯的惡性案件。

分析

變味的“收藏熱”成文物犯罪誘因

近幾十年來,一些先富起來的人群手中掌握了大量的閒置資金,在大蒜、綠豆、核桃等都能轉化成投資渠道的今天,擁有珍貴价值、易存儲的文物自然不能倖免。在一些“收藏愛好者”眼中,文物首先是一種投資品,重要的在於其升值空間,至於其蘊含多少文化、藝術、歷史價值,並不是其關心的範疇。

“變味的‘收藏熱’在有意無意中為盜掘走私文物‘火上澆油’,已經成為文物犯罪的一大誘因。”長期從事文物保護宣傳的資深媒體人龐博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近年來,一些電視與平面媒體開設大量鑒寶欄目。應該説,這些節目對於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增長傳統文化知識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節目在運作過程當中普遍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很多鑒賞類節目本身就被定位為理財類節目,對文物本身價值和背景知識傳播少,對其市場價格和升值空間的蠱惑多;二是一些出土文物被作為私人收藏品明目張膽地拿上臺面介紹。我國傳世品多為明清時期的傢具、字畫、瓷器、玉石等等,而宋代以前的俑類、禮器、印章、青銅器等不大可能被作為傳世品留下來。但在各類收藏節目中,這些器物屢見不鮮。比如,某電視媒體最近一期收藏類節目的主題即為唐三彩。實際上,作為唐代達官顯貴墓葬中隨葬用的三彩器是最不可能成為傳世品的,其來源只能是或為作偽或為出土。但這些東西一再在電視上出現,會給大眾留下這樣一種印象,即這些東西不光有升值空間,並且是可以買賣的。另外,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監督管理仍存漏洞,未能堅決取締非法文物市場,導致文物黑市甚至古玩舊貨市場成為滋養文物犯罪的溫床。

爭議

該不該取消文物犯罪死刑

8月23日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為何會提出取消文物犯罪的死刑罪名呢?著名刑法學專家劉士心認為,對走私文物犯罪死刑規定的變化與我國死刑使用的整體變化背景有關。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之下,我國開始採取“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這時,死刑應當回歸到“少殺、慎殺”的軌道。《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包括走私文物罪在內的部分犯罪的死刑,就是為了適應這一要求。

不過,持不同意見的學者也不在少數。日前,在由中國考古學會組織的“2010大遺址考古與大遺址保護學術研討會”上,來自全國30余個考古研究所、大學等單位的近50名代表聯合發表了《關於暫緩取消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三項死刑罪名的呼籲書》。參加會議的專家學者們稱,就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發佈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全國各地類似案件呈普遍上升態勢,相繼發生了湖北隨州盜墓分子公然瘋狂攻擊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山西澄城盜墓分子衝擊派出所的嚴重刑事犯罪事件。這與《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所釋放的資訊有一定因果關係。一旦取消此三項死刑罪名,無疑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其結果將導致此類犯罪活動加劇,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面臨滅頂之災。這對於擁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中國將是巨大的災難,也將是中國文化的一場空前浩劫。

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張忠培認為,死刑的存廢必須考慮當前的國情,雖然從長遠看,削減乃至全面取消死刑罪名是中國刑法的發展方向,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然,但這應該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現階段文物走私猖獗,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活動直線上升的情勢下,國家必須維持足夠的法律威懾力,才能讓犯罪分子有所膽寒。我們認為,目前非但不能取消涉及文物犯罪的死刑罪名,相反,還應加強對文物犯罪的處罰力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文化遺産在當前嚴峻形勢下得到有效保護。

出招

構建文物安全長效機制

為了有效打擊文物犯罪,保護文物安全,日前,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公安部、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旅遊局等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相關負責同志出席了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會議建議多措並舉,建立文物安全重大事項決策機制、文物安全資訊共用機制、聯合執法督察機制和文物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要定期和不定期通報文物安全相關資訊和統計數據資料,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國文物安全資訊,研究採取應對措施;開展專項執法督察,對涉及多行業、多部門或跨區域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靠文物部門單一執法力量難以有效查處的,由牽頭部門組織聯合督察;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集中力量聯合處置文物安全和行政違法突發事件。另外,繼續推動國際間、地區間協同執法,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商討、簽訂關於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物的政府間雙邊協定,並做好落實協定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向國際組織通報涉案文物資訊機制等國際合作機制,有序開展流失海外文物追索工作,維護國家權益。

記者感言

讓懲惡利劍高懸

文物類犯罪成為了高暴利的犯罪,走私文物,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和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等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近年來,大有愈演愈烈之勢。試想,倘若沒有法律的尊嚴、強力的打擊和正義的伸張,將會有多少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遭受盜掘、洗劫?又會有多少珍貴文物被盜竊、走私和破壞?

讓我們再次聆聽來自“2010大遺址考古與大遺址保護學術研討會”上眾多專家學者的大聲疾呼吧!

為了珍貴的文化遺産不至於遭受毀滅性的徹底破壞;為了讓我們對祖先懷有一顆敬畏之心,讓文化遺産擁有其應有的尊嚴;為了國家的珍寶不再流失、中國的文物不再充斥于國內外收藏家和古董商的私人庫房和地下室;為了使我們的子孫後代還能從考古發掘中收集到完整的歷史資訊,並根據這些資訊為研究、弘揚祖國的傳統文化作出貢獻;為了讓我們的子孫後代繼續能在考古現場、博物館中看到科學發掘出土的文物,認識一個真實客觀的過去;為了讓凝聚民族情感、濃縮歷史精華、連係祖先血脈的文化遺産能夠得到傳承和發揚,讓祖國優秀的傳統文化在新時期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為了中國擁有一個可持續、科學發展的光明未來……

請暫緩取消走私文物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等三項死刑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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