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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官員字畫是為收藏“權力”

收藏官員字畫是為收藏“權力”

時間: 2010-10-30 17:06:53 | 來源: 《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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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借書法斂財千萬。一個地産商從王有傑處“買了”七幅字,花了140萬。在王有傑出售“書法作品”的過程中,其兒子也起了不小的作用。據説,如果有人找王有傑“求字”,其子開出的 “約見費”即達20萬,父子倆配合默契可見一斑。

如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書法字畫收藏成為時尚。最新的消息稱,即將在嘉德秋季拍賣會上亮相的王羲之一幅“草書平安帖”,儘管已有專家鑒定為唐摹本,但拍賣估價過億元。

中國書法字畫收藏已進入“億元價格階段”,並不意味著不管是什麼人的書法作品都能賣個好價錢。尤其是當代人的書法作品,在收藏市場上的價格至今仍屬於偏低。您要不信,您可以到《中國書法超市》、《書法江湖商城》等網上拍賣區轉一下,看看那些中國書法協會的理事們、各省市書協主席副主席、國家級書法展獲獎作者們的書法作品究竟標價幾何?沒錯,他們的作品一幅售價僅幾百元甚至幾十元錢,而且竟然無人問津。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沈鵬、張海先生的字就能賣出6000--8000元/平尺的較高價。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同代書法家中,沈鵬、張海兩位先生不僅功底深厚,各成一家,同時又都曾任中國書協主席,藝術造詣和個人聲望都夠了,作品售價較高便在情理之中。

書法字畫收藏界有個不成文的鑒定標準,即:看一件作品價值如何,不能不照顧作者的身份地位,有所謂“名人書法”之説。比如愛新覺羅-弘歷先生的書法,雖然從純藝術的標準衡量並不一定多麼出色,但因為他是乾隆皇帝,所以,現在能搞到一幅他的書法真跡還是極難得的。還有梅蘭芳先生,他的字畫功底不深,但梅大師名頭太大,擁有他的一幅字畫也值得吹噓一番。從這個角度説,歷來的名人,特別是當過大官的名人們,其書法字畫作品都有收藏價值。

當官的喜歡練練書法,畫兩筆畫,寫詩寫小説,都是雅事,好事。但當官的賣書法字畫,卻另當別論。清朝鄭板橋中進士之前在揚州賣字畫,一直無人賞識,日子過的很不得意。但他中進士出名之後再到揚州,他的字畫連同舊作,都被當成墨寶。即使如此,鄭板橋絕沒有因賣字畫而發財。近代人于右任是老同盟會員,曾在民國先後擔任監察院院長34年,官職相當高。而且于右任曾被譽為“書法大家”,欲付高額潤筆求其字者日擁其門。但于右任死的時候身邊只有一隻小皮箱,留下的一句名言是“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

與鄭板橋、于右任、乾隆、梅蘭芳相比,“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這個地位職銜應該説得過去,然而,與上述各位的書法作品相比,王有傑王副主任寫的那些“書法”又算什麼東西呢?新聞報道中有專家鑒定,王有傑的書法市場價格每平尺不會超過50元。在實際交易中,他的7幅字卻讓人出了140萬。如此離譜的價格差異是怎麼出現的?

正如人們心知肚明的那樣,某些所謂書法字畫的價值與其作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關,進而與其身份地位代表的權力,以及該作者運用這種權力的能力密切相關。在我看來,當王有傑穿上囚服坦誠自己寫的字並不怎麼樣時,有人會説他的字不值錢。然則,當王有傑身為“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時,許多人會吹捧他的字極具收藏價值。而且,如果有人急需這位大領導給予關照時,只要有個小夥兒説一聲“我爸是王有傑”並擔任仲介,就必然有人掏出20萬“約見費”,然後再花更多錢去“收藏”他的作品。我們可以譏諷王有傑的書法不但稱不上藝術品,連普通商品都不夠格,但我們必須承認在這樣的“收藏”交易中,有商品交易最基本的特徵。那些肯于花大價錢的買家其實很精明,表面上看,他們是“冤大頭”,明知那些大領導的所謂書法字畫狗屁不是,卻一擲千金。而實際上他們付高價購買到了他們認為最有價值的東西,這個東西叫權力。

我現在很感興趣的一個問題是,能不能把王有傑出售的“書法作品”收繳回來?能不能將其他有類似情節的事件中被收藏的書法字畫集中起來?然後,辦個特別的書法字畫展,不僅為普及收藏知識做一些基礎性工作,同時為反腐敗,為識別“借書法字畫斂財”這一特殊類型的腐敗現象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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