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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衍生品市場“困局”之調查分析

藝術衍生品市場“困局”之調查分析

時間: 2010-09-18 20:13:30 | 來源: 《美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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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牟彥蓉

近期,杭州唐雲藝術館舉辦了“相約西湖——兩岸名家藝術衍生品演展”展覽,而之前,當代藝術品收藏家蒲果則針對自己出品的周春芽、王廣義等藝術家的藝術衍生品,在成都舉辦了“視窗”當代藝術衍生作品展,集中呈現了中國當代藝術衍生品的樣式與面貌。如今,藝術衍生品已漸入我們的視野。藝術家可以通過藝術衍生品把更新穎的藝術觀念和更精緻的美學氣質融入到大眾的日常生活情境中,借助日常化、生活流的方式將當代藝術的語言和精神傳達給社會,不斷改變人們的生活態度。藝術衍生品正在給中國式日常生活的變革注入新的體驗。

從當代藝術衍生品在國內的一些相對比較集中展示的平臺來看,比如798、宋莊美術館、今日美術館、上海證大美術館等,當代藝術衍生品的實際需求量呈逐年遞增趨勢,一些機構也開始逐力這個藝術市場的強力副品。但作為新型的藝術産業,藝術衍生品市場目前還存在著種種不足。近期,張先生連續兩個週末到798逛藝術衍生品店,但是結果都是失望的:一方面衍生品形式與數量很有限,另一方面創意、品質和細節上讓人感到難以啟齒的“視覺恐怖”,別説與宜家設計差距很大,有的連工藝品水準都達不到——做得實在粗糙,而且很小兒科。令他困惑的是,手握一筆採購禮品訂單,卻買不到自己中意的藝術衍生品。這樣的例子可能還不止於此。但藝術衍生品市場畢竟才剛起步,行業內部管理難免不規範,這又使得這一新興的朝陽産業從初始就在困局中謀求發展。

先天條件不足

在中國,藝術衍生品的市場開發並沒有完整的規範與案例遵循。高等院校未開設相關課程,而民間也沒有系統的培訓與作業系統,就形成不同的評判標準,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這樣的情況相對日本要落後很多年。全國在藝術衍生品行業的狀況表現為:大多衍生品的設計水準不高,更多製造商選擇藝術家的代表作圖像簡單複製在盤子、杯子、鐘錶等不同物品上,沒有特別的製造工藝,昂貴的價格也讓消費者望而卻步。反而是藝術家的限量版畫作品銷路走俏。其次,雖然多數藝術衍生品的從業人員都是美術高校畢業,有較高的藝術修養和藝術知識,但缺乏産品開發所必須的管理素質、行銷素質和經濟法律等知識。特別欠缺將文化産業方式轉化為市場需求的文化創意經理人,導致決策者在開發和運營藝術衍生品時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

藝術品是藝術家的精神創作産物和自我思想的表達方式。而在市場中流通的作為藝術衍生品具有天然的商品屬性,也有著其作為商品的強烈的社會性。作為商品就要受層層監管且遵從市場規律法則。比如,藝術所涉獵的性、暴力、死亡、過於暴露的社會問題、邊緣題材,必將夭折在衍生品産生前,藝術本體的自主性和藝術衍生品的商品屬性之間存在的矛盾,不僅制約了衍生品自身藝術性的表達,同時也打擊了藝術家投身藝術衍生品事業的積極性。

行銷模式單一

目前我國藝術衍生品大多采用實體店銷售的形式進行商品銷售,而銷售的網點主要集中在各個藝術區或美術館。北京798藝術區有很多衍生品商店,尤侖斯的藝術商店幾乎已成為行業的樣板,包括今日美術館一樓的藝術禮品店,上海證大美術館的藝術超市等,本著藝術進萬家的姿態,經營著普通消費者買得起的低價格藝術作品和相關藝術禮品。其購買人群主要來自於遊客、參加展覽的藝術家與觀眾,固定客源和批量購買佔少數。因為地域的限制無法接觸到藝術衍生品,使更多的潛在客戶沒有了解藝術衍生品的機會,從而也失去了購買的機會。銷售商可以嘗試利用電子商務平臺把銷售網路擴大,藝術家劉鼎所建立的網站便是一個可借鑒的網站,其網站的口號“帶回家實現心中的無價”,恰恰契合藝術衍生品的價值。商業區和步行街也是開店代售藝術衍生品不錯的選擇,讓大眾了解藝術和衍生品,從而把知名度和銷售局面打開。除開店銷售之外,可嘗試同企業或有長期大批物品需求的客戶合作,做到按需制定藝術衍生品。

授權缺乏規範

我國的法律規定,一幅美術作品通常存在兩種權利。一是物權,即權利人依照《民法》對自己的美術作品實物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二是著作權,即權利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實物負載的美術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複製權等人身權和財産權。看上去,有《民法》和《著作權法》的保護,原創藝術家的權益可以得到充分保障,然而,藝術家對法律知識的普遍缺失為藝術作品的侵權糾紛埋下了隱患。中國智慧財産權第一人鄭成思先生指出,實用藝術品是非常特殊的介於外觀設計與著作權法之間的“邊緣保護對象”。變化萬千的現實總是讓理論蒼白,儘管已經有多種學説和立法來保護實用藝術品,依然顯得“安知是雌雄”。藝術侵權案件發展到最後——在這個講求利益最大化的經濟社會,訴訟無疑是最後的選擇,但這要消耗太多的成本,還要面臨取證困難、賠償力度小等具體問題,所以法律保護無疑是紙上談兵。我國民眾維權意識淡薄,從音像製品到軟體開發再到服裝,盜版産品蹤跡猖獗。在全球範圍內,電影盜版每年給電影産業帶來的損失為80億美元。文化産業政策法規的效力層次偏低,對藝術家作品版權保護力度模糊,若授權産業和藝術家的基本權利無法得到保障,不僅會造成大量的經濟財富流失,而且會嚴重打擊藝術家的積極性。同時也危害生産商的經濟利益,勢必影響藝術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未來發展

藝術衍生品市場紅而不火,出現目前的困局,並非上述四個方面因素可以涵蓋;事物的發展遵循波浪式前進、螺旋式上升的軌跡,出現一些問題甚至短暫的停滯實屬正常。為避免成長的半路夭折,我們應該去面對不同的困難,提出一些解決措施:

一、加強産業化運作。我國的藝術衍生品屬新興行業,應積極開設藝術管理、藝術市場分析、衍生品設計開發等相關專業,培養具有藝術素質和藝術管理能力的高端人才。對生産商而言,應嚴格把關人才篩選制度,切勿因節約成本造成産品設計粗糙,品質低劣。對於銷售商來説,建議推行行業資格上崗認證,進一步提高我國服務行業的整體水準。

二、規範授權,保護藝術家的合法權益。目前我國所有的《民法》和《智慧財産權法》兩部相關法律,相關部門應該儘快完善其法律保護條例,制定相關條例實施細則,對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應當加大懲處力度,改善文化創業産業政策法規效力層次偏低等現狀。

三、增加藝術衍生品的種類,提高其品質。藝術衍生品雖然在價格上較藝術品有較大的差距,但消費者對其的藝術要求絲毫沒有降低,追求藝術衍生品的藝術價值與品質也是一種負責任的精神態度。

藝術衍生品的市場到底有多大?按照國外目前的規模,全球僅與動漫産業相關的周邊衍生産品産值就高達5000億美元,英國數字娛樂産業已經成為該國第一大産業,日本動漫産品出口量遠遠超過鋼鐵4倍。中國藝術衍生品行業,雖然看到了該行業的前景,但仍存弊端,努力學習國外的成熟經驗,既不能因噎廢食,也不能破壞發展,尋求藝術衍生品開發、製作、銷售的良性發展模式。藝術衍生品的發展狀況不僅是當代藝術發展的晴雨錶,也使得更多的人將藝術家的“作品”帶回家,打造自己的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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