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5日-16日,我應邀到河南鄭州為嵩陽學院國學大講堂講演。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孫新民所長得知此事,立即與國學大講堂負責人南韓河教授聯繫,邀請我去考察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正在考古發掘的安陽西高穴大墓。西高穴大墓近年來由於多次被盜掘,河南省文物管理部門為了使這座大型古代墓葬不要進一步被破壞,2008年報請國家文物局批准,于同年12月開始對其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其間河南省文物局、國家文物局也曾召開幾次關於西高穴大墓的學術論證會,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我沒有參加那些會議。一是由於我長期從事中國古代帝王陵墓考古研究(尤其是漢唐時代帝王陵墓考古研究),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朋友,希望我一定去西高穴大墓考察,提出我對西高穴大墓的看法。二是我在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所長期間,我們考古研究所在河南的考古發掘工作,一直得到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領導和朋友們的大力支援。老朋友的盛情相邀,使我改簽了12月17日返京的機票,17日早晨,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派車送我到安陽西高穴大墓考察。
西高穴大墓的考古發掘工作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潘偉斌同志主持,他全程陪同我的考察。潘偉斌同志在安陽市等候著我,我們從安陽市驅車剛剛到達西高穴大墓考古發掘工地,河南省文物局局長陳愛蘭同志就給潘偉斌打來電話,她要求潘偉斌同志認真記錄我在西高穴大墓考察中所談到的各種學術意見,然後原原本本彙報。陳愛蘭局長又與我通話,她説因為她正在開封主持一個全省的文物工作會議,實在離不開,無法陪同我在西高穴大墓考察,並且真誠地希望我把西高穴大墓考察的學術意見,毫無保留地告訴他們。對於河南文物管理部門老朋友的這種真情實意,我備受感動!
我和潘偉斌同志首先驅車考察了西高穴大墓發掘工地現場,工地附近已經被圍了起來,外邊的人無法走進墓葬發掘區,多名身著黑色衣服的“特保”(“特別保安”)守衛著工地,進入工地需要“特許證”。我佩戴上發掘現場管理人員給我和潘偉斌同志的“特許證”,進入發掘工地現場。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規模巨大的西高穴大墓,它們實際上是由南北並列的兩座坐西朝東的大墓組成,兩座大墓編號為一號墓與二號墓,其中前者居北,後者位南。當時二號墓考古發掘工作已經接近尾聲,一號墓清理工作正在進行。從兩座墓葬的規模來説,二號墓遠大於一號墓,如果把兩座墓視為“一組”的話,顯然一號墓為主墓。這與秦漢時代的墓葬排列規律基本一致,秦漢時代凡屬南北並列的兩座墓,一般是主墓居南;東西並列的兩座墓,一般是主墓居西。潘偉斌同志告訴我,西高穴大墓開始考古發掘之前,墓葬地面之上沒有封土(也就是老百姓所説的墳頭),這裡與周圍相比,地勢最高。我和潘偉斌同志從已經考古發掘出來的斜坡墓道,一步一步走入地面以下15米深的墓室,從墓門進入墓室的前室,左右環顧著南北兩邊的側室,然後又最終進到後室,在昏暗的光線下,我和潘偉斌討論著墓室內看到的各種遺跡與遺物出土情況。如果不是考慮時間問題,我們在那裏有説不完的話。
西高穴大墓的二號墓平面為“甲”字形,即:墓葬有一條長墓道通至墓室,墓室平面為“呂”字形,即東西排列著前室與後室,二室的南北兩側各有一個側室(也稱耳室)。我仔細詢問了潘偉斌同志關於二號墓各個部分的大小尺寸,他告訴我:二號墓墓道長約30米、寬約10米。墓門為石門,高約3米、寬約2米。墓室的前室與後室平面均為近方形,大小相近,邊長約3.8米;前室的南北兩個側室平面為長方形,南側室南北長3.6米、東西寬2.4米,北側室南北長1.8米、東西寬2.8米。後室的兩個側室均為長方形,規模相近,南北長3.6米、東西寬1.9米。前室和後室均為四角攢尖頂,墓室高約6米。墓室之內地面鋪置石板,石板一般長寬在90釐米左右,大者達1.3米,石板規格之大,在東漢晚期與魏晉時代同類墓葬中前所未見。看到二號墓的形制與規模,我已經判定這是一座時代屬於東漢晚期、規格應為“諸侯王”一級的墓葬。
由於時間關係,我不得不離開西高穴大墓考古發掘現場,馬上還要去考古隊駐地考察二號墓出土的各種遺物。在考古隊駐地的考古發掘出土遺物庫房中,潘偉斌同志把二號墓出土的文物一件一件給我小心翼翼的拿出來,我看到墓內發現的頗具時代特色的多枚刻字石牌、畫像石殘塊、東漢五銖、許多正在拼對與粘接的陶瓷器(如青瓷罐、陶灶、陶倉、陶罐、陶豆、陶耳杯等)、鐵鏡、鐵甲片、鐵劍、銅車馬器和日用器、用於裝飾的金銀飾品、石璧和玉珠、瑪瑙餅、水晶珠、玉佩等,尤其是當我看到放在我眼前墓室出土的3個人頭骨,頓時使我感到一千八百多年前的墓主人似乎就在我身邊。潘偉斌同志告訴我,這3個人頭骨經我的同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體質人類學專家王明輝鑒定,性別為一男二女,男性年齡在60多歲。
看完西高穴大墓的現場和二號墓出土遺物,潘偉斌同志徵詢我對二號墓時代、級別、墓主的意見。我當時已經意識到這一考古發現的重要意義及重大影響。但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文物,就要對文化遺産自身有個準確定性。我完全同意潘偉斌同志的看法,這應該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大政治家、大軍事家、大文學家曹操的墓葬。當時作出這樣的結論,主要基於以下幾點:
一、西高穴二號墓的時代應為東漢晚期。從已經考古發現的東漢晚期大墓形制看,前者與後者基本相同;從出土遺物來看,五銖錢、畫像石、相關陶器等,均為東漢晚期遺物。這與曹操去世的時間是一致的。
二、從西高穴二號墓的墓葬形制來看,其與已經考古發掘的同類型東漢晚期諸侯王墓形制基本相同。墓室的石門設置、大型鋪地石板的使用,四角攢尖頂的墓室頂部,都反映了二號墓墓主人的高等級身份。總結以上兩點可以説西高穴二號墓是東漢晚期諸侯王級墓葬。這與曹操墓的身份、地位是一致的。
三、西高穴位於鄴城遺址以西14公里,東漢晚期西高穴一帶為鄴城所轄,當時曹操被封為“魏王”,鄴城就是魏王曹操的都城。根據中國古代傳統,帝王去世應該葬于其都城附近,其都城範圍之內不會安葬其他王國的國王,這個制度終中國古代社會的歷代王朝而不變。基於上述歷史規律,東漢晚期的魏王曹操都城鄴城範圍之內,只能安葬魏王,而魏王在東漢晚期又只有曹操一人,因此作為鄴城附近的東漢晚期諸侯王墓級的西高穴二號墓,只能是曹操墓。
四、二號墓之中發現的7件石牌(還有1件是盜墓者交出的),均有“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刀(或大戟、短矛等)”刻銘。曹操生前為“魏王”,西元220年1月去世後,謚號為“武王”,220年10月曹丕稱帝,又謚曹操為“武帝”。石牌之上刻銘魏武王應即與西元220年1月曹操去世下葬的稱謂是吻合的。
五、在西高穴村村西,1998年4月村民徐玉超挖土時發現後趙建武十一年(西元345年)大仆卿駙馬都尉魯潛墓誌,其中刻銘有:魯潛墓“在高決橋陌西行一千四百廿步,南下去陌一百七十步,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四十三步,北回至名堂二百五十步。”上述墓誌説明,魯潛墓與曹操墓均在今西高穴村,也就是説現在發現時代屬於東漢晚期的西高穴二號墓就是曹操墓。
六、通過西高穴二號墓考古發現與歷史文獻記載相互印證:《三國志·武帝紀》記載,曹操終年66歲,二號墓出土男性頭骨的體質人類學鑒定約為60歲左右,二者是基本一致的;考古發現西高穴二號墓沒有封土,曹操生前明確提出墓葬要“不封不樹”,考古發現驗證了曹操的“言行一致”,進一步佐證了西高穴二號墓乃曹操墓;晉人陸機《吊魏武帝文》、北魏《水經注》和唐代《元和郡縣誌》等歷史文獻記載,曹操墓在鄴城之西的高崗之上,與西門豹祠相近,曹操墓東距鄴城三十里,西門豹祠東距鄴城十五里。考古發現的西高穴二號墓所在地地勢較高,其東7公里為西門豹祠遺址,二號墓東14公里為鄴城遺址。上述歷史文獻記載與考古發現西高穴二號墓對照,從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佐證了西高穴二號墓即應為曹操墓。
上述“六點”是一組完整的“證據鏈”,它們互相聯繫、彼此佐證、邏輯嚴密。就是這“六點”,在此後的2009年12月27日在北京舉行的關於曹操高陵的“新聞發佈會”上講出以後,曾經引起了一個“質疑”曹操墓的“文化事件”,我因為始終堅持那“六點”,又在2010年元旦那天,新華社記者把2009年12月31日夜裏電話採訪我時所説的“業內人要説業內話,不能説外行話;學者在新聞媒體和公眾場合講話要對社會負責、要對群眾負責、要對科學負責、要對自己負責”的話,以醒目標題、突出的位置予以發表、公之於眾,從而把我推到那場“質疑曹操墓文化事件”的“風口浪尖”!不過時間是最好的裁判員,“質疑”已被“釋疑”,曹操墓真像已大白于天下!現在應該説2009年12月17日這一天,是我生活中值得記住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