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1日,在中國收藏家協會舉辦的新年聯誼會上,與會者一致達成這樣的共識:“收藏與投資將獲得雙贏。”對於諸如此類的論斷,我們一定不會感到陌生。因為許多資深收藏家,例如北京環碧堂文化藝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國勝早就指出:“收藏與投資的結合將會給收藏者帶來豐厚的收益。”不過,收藏樂趣與投資回報的雙贏,並非沒有前提條件的。這個前提條件就是我們對“收益”的理解。事實上,收藏樂趣與投資回報能否獲得雙贏,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取決於我們如何定義收益這個概念。如果我們簡單地將收益理解為物質收益,即貨幣化的收入。在大多數情況下,收藏與投資就成了難以得兼的魚與熊掌。因為收藏與投資實際上是兩種很不相同的行為。假設一個人只是純粹地喜歡收藏,那麼,他大可以完全不在乎這些收藏品的市場評價、交割能力和存世數量。只要自己喜歡,能夠給自己帶來心理上的滿足與精神上的享受,就完全足夠了。可是,如果一個人想要投資收藏品,那麼,在他購買收藏品時,就不得不認真考慮這些收藏品的市場評價、交割能力、存世數量、品質高低和品相好壞,等等。以便能在日後順利轉讓,獲得令人滿意的物質利益。套用英國著名經濟學家凱恩斯(Keynes)的一句話,我們可以將收藏與投資的最重要區別簡要概括為:收藏是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而投資則是購買別人感興趣的東西。
也許有人會問,假如自己與其他人的偏好相似,那麼,收藏與投資豈不是就可以兩全了?從表面上看,確實是這樣。但事實並非如此簡單。如果一個人購買的收藏品“別人感興趣,自己也喜歡”,那麼,我們很難想像,他怎麼能夠在收藏品的價格上漲之後,輕而易舉,毫不猶豫地忍痛割愛?在大多數時候“買貨容易賣貨難”的收藏品市場上,一旦錯失最佳的出貨時機,購買收藏品所帶來的物質收益顯然就會大打折扣,甚至血本無歸。但是,如果我們對收益的理解既包括貨幣化的收入這種物質收益,也包括心理上的滿足與精神上的享受這類精神收益的話,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正如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凱夫斯(Caves)所説:“收藏家總會珍惜自己通過擁有藝術資産所獲得的快樂,並認為從收藏品上所獲得的預期收益與常規投資的預期收益不同。”事實上,我們購買收藏品的終極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得物質收益,而是希望獲得快樂——這是以物質為基礎,但又超然于物質之上的一種主觀精神感受。正如浙江財經學院教授陳惠雄指出的那樣:“人們的一切行為,最終都是為了實現各自精神上的快樂滿足,無所不包的人類行為都是在一定的精神快樂需要支配下而産生的,都是為了實現一定的快樂滿足而展開的。”換句話説,我們所要追求的並不是物質收益的最大化,也不是精神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包括物質收益與精神收益在內的快樂最大化。事實上,這才是我們購買收藏品的終極目的。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當我們所追求的目標既包括物質收益,也包括精神收益的時候,收藏樂趣與投資回報才有可能獲得雙贏。否則的話,收藏樂趣與投資回報顯然只能是難以兼得的魚與熊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