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卓登(右一)在家舉行一個小型發佈會
備受關注的咸陽“122件于右任作品去向”一事,終於有了來自官方的初步調查結果。昨日上午,咸陽市政協秘書長田曉東受聯合調查組委託向媒體通報調查情況,“122件于右任等人作品已查證落實112件,另有6至9件的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田曉東重點通報了122件作品的去向情況。他説,經聯合調查組走訪詢問相關單位和當事人,依據有關證據證實,卓登捐贈給咸陽市政協的于右任作品的具體流向分為三個方面。
田曉東通報了已經查明下落的這些于右任作品的追回情況。“目前,聯合調查組已在三原縣博物館封存1992年巡展的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78件,從崔德志、張愛麗處追回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24件,加上卓登領走的書法作品10件,共計112件已查證落實”。而“陜西省于右任書法學會借走的6至9件于右任作品的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雖然田曉東提及聯合調查組調查了“有關證據”,但發佈會上並未出示,已經追回的于右任作品也沒有現場展示。同時,他也沒有提及追回後的作品真偽鑒定及這些文物下一步的保管問題,僅以“其他事宜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籠統概括。
【現場側記】
發佈會延遲1小時只開了10分鐘
原定於昨日上午10時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引起包括新華社、央視等20多家媒體關注。上午11時,咸陽市政協秘書長田曉東等人進入會場。發佈會僅僅持續了10分鐘就匆匆結束。
當年捐出122件于右任作品的卓登在前一天晚上也得知了要召開發佈會的消息,他于一大早與律師一起來到會場。卓登帶了厚厚一摞複印的資料,分發給媒體。
但在發佈會正式開始前幾分鐘,卓登接到一個電話,隨即匆匆離去。
事後,卓登告訴記者,有人在電話中告訴他,“請配合政府的工作,離開現場”,“因為這是對媒體的發佈會,不是給其他非媒體人員的情況通報”。
卓登委託的律師、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的秦濤“留”在了發佈會現場,他説,這是官方首次通報調查情況,應該説是一個階段性的進展,有關事宜還需要與卓登商議後再做決定。他特別提出,如果再召開通報會,希望有關方面能體會捐贈人、追尋者卓登10餘年來的傷心、苦心,能通知卓登參加,因為這有利於此事的妥善解決。
秦濤表示,6月30日,他曾給咸陽市政協書面送達《關於卓登所捐贈122件于右任書法作品保管使用情況的詢問函》,向咸陽市政協提出,“請詳細列舉122件捐贈物的存放位置及保管人”,“請詳細介紹相關保管使用的工作流程”,“請於3日內予以書面回復”。
秦濤説,截至7月3日,仍未接到回復。
發佈會通報于右任作品具體流向三個方面
1992年2月,陜西省、咸陽市、三原縣3級政協聯合舉辦于右任作品巡展,由時任三原縣委顧問崔德志負責。展出後,因經費問題,崔德志未將於右任作品返還咸陽市政協,“2001年5月,崔德志將其中的78件移交三原縣博物館保存,24件由自己和巡展工作人員、原三原縣統戰部幹部張愛麗保管”。
“1988年12月19日,卓登本人從咸陽市政協領走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10件”。
“1991年,經時任陜西省政協領導協調,陜西省于右任書法學會從咸陽市政協借走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6至9件,用於展覽”。
【記者調查】
記者研讀了聯合調查組的情況通報文字材料,發現其中一些細節,或語焉不詳,或與本報記者連日來的調查情況並不相符——
情況通報還有4處疑點
疑點1
【情況通報】“共計112件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已查證落實”
【本報調查】捐出一個月後就“縮水”的4件于右任作品仍不知去向
聯合調查組情況通報中稱,“三原縣博物館現存崔德志移交的78件,從崔德志、張愛麗處追回24件,卓登曾領走10件”,“上述共計112件已查證落實”,“另有陜西省于右任書法學會借走6至9件”。
假設“112”件這一數字準確無誤,那麼,如果借走了“6”件,總數是118件;如果借走了“9”件,總數是121件。“118”或“121”,都無法對應卓登捐出的“122”件。這是怎麼回事?
同時,本報記者查閱的1986年7月23日“政鹹辦(1986)15號”文件《關於解決卓登一家轉為城市戶口的報告》中,有“今年4月,(卓登)將於右任墨跡118件獻給國家”的字樣。而此前一個多月的6月17日,由咸陽市第一屆政協主席劉長凱等人登記、核對、簽字的登記表原件的數字為“總計122件”。相差的4件去哪了?情況通報中沒有涉及。
疑點2
【情況通報】“崔德志將78件移交三原縣博物館保存”
【本報調查】三原縣博物館分類賬顯示,崔德志移交的于右任書法為44件
從1992年就負責保管工作的三原縣博物館保管部工作人員馬琴莉出示的一份《藏品分類賬》中,清晰地登記著每一件于右任書法的資訊。馬琴莉説,從總登記號“2344”到“2375”,總計有44件,“是崔德志交來的”。
而崔德志當日告訴本報記者,他移交給三原縣博物館的于右任書法“並不全是咸陽市政協的那些”,“還有從外地收集的一些”。也就是説,崔德志移交的44件作品也不全是卓登所捐。
那麼,聯合調查組情況通報中“三原縣博物館的78件”這一數字從何而來?
疑點3
【情況通報】“卓登本人從咸陽市政協領走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10件”
【本報調查】卓登説,領走的只有一件書法,其他是“委任狀”、舊信封。而這些物品並不在“122件”原始登記的總數目中
卓登昨日告訴本報記者,“確實從咸陽市政協領過一些物品,包括一幅字”。他記得是一件條幅,其他物品都是其父當年的“委任狀”、“通行證”、舊信封、名片等,不是于右任的書法作品。
記者再查原始登記表,“第52號”中,確實有“委任狀”等8件物品的登記,而這些物品,沒有被計算在於右任書法的總數中——記者將登記表中每一項單列的于右任作品件數相加,正是122件。
也就是説,卓登曾領走的那些物品,如果不是于右任書法,就不能被計算在122件的總數中。
疑點4
【情況通報】首次出現“122件于右任等人作品”
【本報調查】122件作品中到底有多少是于右任的
記者注意到,情況通報中提及“122件于右任作品”時,均表述為“122件于右任等人作品”。在發佈會現場發給媒體的相關材料標題也是《關於卓登捐贈咸陽市政協于右任等人書法作品調查情況的通報》,“等人”二字,是相關事件披露後,咸陽有關方面首次強調。
記者查看了卓登留存的登記表原件及咸陽市政協原始卷宗,發現“122件于右任作品”中,確有署名為“劉海天”、“公石”的作品登記。
那麼,卓登捐出的于右任作品,到底是多少件?聯合調查組也沒有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