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一個老新聞工作者的名義,從引領社會輿論的角度,來談一下對范曾告郭慶祥文匯報侵權這案件,2011年6月,這個案子北京昌平區法院已經判決了,這個案件判的對不對我現在不直接回答,但是我堅信,是非自有公論,公道就在人間,下面我從如何看待四個關係,看看這個案件判的是否正確,是不是公道,第一,既要認清形勢主流,又要敢抓不良傾向,這是我們新聞內部的一句行話,我們的新聞宣傳,我們的輿論引導,既要認清形式主流,同時每一個時期每一個階段,又要針對出現的不良傾向,來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來組織宣傳報道,來引導社會輿論。
這一兩年,中央領導包括各界政府領導都對當前文藝批評的現象很不滿,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同志,去年五月份到現在就文藝批評界的狀況,有兩次批示,對文藝批評界這種亂象這種風氣十分不滿,明確提出,要開展激進健康的文藝批評,原話:“文藝批評這是文化屆自我教育,推陳出新,健康發展的主要機制”,中宣部部長也做過類似的批示。
7月25號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對當前文藝界的亂象講了3個方面的具體表現,明確提出了當前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我們當前的文藝創作,文藝研究,嚴重影響了我們文化的大繁榮大發展,明確提出多謝積極的健康的評論,多一些一而逆耳忠言,少一些友情的褒揚,這讓我聯想到現在文藝界大部分風氣,影響了我們文藝事業和新聞,缺少健康評論,歌功頌德太多,逆耳忠言太少,在這樣的情況下,藝術品收藏家郭慶生不點名的批評了范曾不負責任不講品質的種種表現,文匯報在專版發明瞭這篇文章,我覺得這很正常。其次,我覺得這樣的文章太少,它針對當前文藝界的現象大聲疾呼,這種文章太少了,對《文匯報》這種勇氣,應該得到我們的鼓勵和支援。在這樣的形勢下,范曾把郭慶祥和文匯報告上法庭,否定文藝批評,這將是文藝發展道路上前進的阻礙。
掃除掉文藝批評界的障礙,通過我們的報道,我們的輿論宣傳,來進行曝光,這是我從新聞和傳播的角度來談,其次,事實是第一,評論才是第二,現在事實在哪,評論是要客觀真實的,要經過時間的評論的,我們的新聞評論,我們的政治評論要在四項基本原則前提下,在這個前提下可以各抒己見,這是政治評論,文藝評論更應該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郭慶祥同志和文匯報對范曾這位畫家在創作作品生産過程中,他認為一些不負責任不講品質,對公眾利益有損害的行為,他進行了爭辯,他發表自己的看法,這很正常,對藝術可以發表不同的看法,如果其中有捏造事實,惡意攻擊,那是不可以的,但是在這件事,范曾並沒有因為這些評論名譽受到影響,藝術評論更允許發表不同的言論。
再來,我們要依法辦事,要公正,我們也在強調加強輿論監督,司法機關、黨和政府是工具,我們新聞也是工具,要相輔相成,公里法理,兩者缺一不可,但是非常遺憾,現實生活中,新聞出於弱勢的地位,我們現在輿論批評非常難,輿論監督非常難,我們就最近一年多的時間,去年7月份一個月,發生了很多起對記者的正當採訪報道權進行阻攔。這個案件,如果我們大家認真的理性的思考一下,想一想,我們應該知道這個事件的真相是什麼,我們都應該是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