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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歷史書寫藝術簡歷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8-22 17:30:12 | 文章來源: 查常平的部落格

文/查常平

藝術家的簡歷與藝術作品的簡歷,是為了把人引向對於作品本身的關注。

如果一位藝術家不認真撰寫自己的學術簡歷,我們又怎能相信他在創作藝術作品時會有踏踏實實的態度?

這樣的問題,來自於學術界的普遍要求:

“如果一位學者連註釋都沒有認真標明,我們怎能相信他會認真從事學術研究?”

2004年5月,清華大學王曉朝教授在我博士論文答辯會上提出了這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其背景如下:在同一篇論文引文註釋中,我使用了專著(僅僅一處)與論文寫作兩種不同的註釋方式,如“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4-75頁。”以及“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59.”其次,論文的英文註釋,我是在中文輸入狀態下完成的,如“See Martin Heidegger. The Metaphysical Foundations of Logic, tran.by Michael Heim, 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8, p.1.”完全背離一般以英文狀態輸入的原則,即“See Martin Heidegger. The Metaphysical Foundations of Logic, tran.by Michael Heim, 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8, p.1.”我羞于為此做出任何辯護,只能答應將來改正。學者不能死顧自己的面子,但學術需要面子,有自己的規範。

藝術家的簡歷,乃是他本人的面子。當然,一個藝術家可以在生活中不修邊幅,但在他創作藝術作品的時候,在同藝術界的其他同仁交往的時候,他不能報以這樣的態度。人庸庸碌碌的命運源於無所事事的習慣,無所事事的習慣源於一暴十寒的行動,一暴十寒的行動源於馬馬虎虎的性格,馬馬虎虎的性格源於恍恍忽忽的品質,恍恍忽忽的品質源於一知半解的知識,一知半解的知識源於一葉蔽目的意識,一葉蔽目的意識源於模模糊糊的思想,模模糊糊的思想根植于渾渾噩噩的信念,渾渾噩噩的信念根植于一塌糊塗的信仰。這樣,他收穫的人生果實就只能是一敗塗地。不,飄泊不定就是他的人生,猶疑徘徊將是他的命運,逃避責任成為他的肖像。

任何人遇到這樣的人,除了災難還是一聲長嘆的感慨。

相反,藝術家若在簡歷之類小事上忠心,他才有可能在將來成就大事。

在剛出版的《景觀:世紀與天堂——2005成都雙年展文獻集》(成都:四川美術出版社)中,我們發現一位20世紀50年代出生的藝術家這樣寫作他的簡歷:“X953年生於成都,大專學歷,在成都工作和生活 1972年1974年四川美術學院創造班學習。1986年開始雕塑創作活動”。根據這個簡歷,或許,他本來就是第一次參加藝術展覽的人,觀眾首先會聯想到這是一位“新人特別展”的藝術家;或許是由於他已經具有家喻戶曉的名聲,所以,不需要向觀眾介紹他參與的任何藝術個展與群展。如果是前者,簡歷的不規範也無可後非,何況是五十年代出生的藝術家,未受過現代的正規藝術教育;如果是後者,藝術家本人未免太不合時宜了,太不理解我們早已生活在一個大眾傳媒時代,一切首先都需要廣告效應,儘管他用不銹鋼絲做的自行車造型作品的確是雙年展的一個亮點。與此相比,“新人特別展”中的青年藝術家,都是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初出生的在校學生,他們雖然竭力列出自己參加的展覽,但由於藝術閱歷不深,實在沒有多少文字可寫。於是,除了出生年、出生地、民族、教育(區別於學歷)、作品發表、參展、獲獎、收藏等元素外,有的甚至加上自己的“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與居住地址”。由於不是所有新人都給出了“國籍”,所以,可以斷言這不是策展人的統一要求;或許基於對“成都雙年展”的一種國際性的期待,他們才這樣做。至於把居住地寫成“杭州市”或某個美術學院,這對於渴望交流的新一代毫無用處。另外,其中不少受過大學、研究生教育的學生,將學歷混淆于學位,把學歷寫成“學士、碩士”。按照中國目前的教育制度,學歷一般指大專、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學位指“學士、碩士、博士”。當然,教育界把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分開頒布,還是90年代的事情。不過,雙年展的“新人”們,正好是接受這樣教育的一代。在簡歷中,學歷屬於“教育”項。

其次,參展需要分“個展”、“聯展(群展)”。“個展”相當於一個學者出版了一部專著,“聯展(群展)”只是一個學者在論文集當中發表了一篇論文,所以在聯展中需要列出某件作品參加什麼展覽。任何單篇論文的作者,都無權以自己的論文題目取代整部著作的名稱,否則將被認為是冒名使用他人學術成果,更為嚴重者其人格的誠實會受到質疑。

一份完整的藝術家的簡歷(CURRICULUM VITAE),應當包括如下事項:

1、 個人資料(PERSONAL DETAILS——包括姓名、出生年、出生地、郵址、電話、傳真、Email)。在現代交往社會,藝術家書寫自己簡歷的目的,是為了方便交流。

2、 教育(EDUCATION——包括從高中開始的起始學年、學校名、專業、學歷、學位)。現代知識社會人們用來評價他人的一個重要元素。

3、 工作簡歷(ACADEMIC CAREER——職稱、職務、工作單位、年限)。批評家據此了解藝術家的創作與工作的關係。一般而言,一個人從完成大學教育到成為職業藝術家,還有相當的時間距離。其間藝術家從事的職業,或多或少應當與藝術有關係。

4、 個展(SOLO EXHIBITIONS)、聯展(GROUP EXHIBITIONS)、獲獎(AWARDS)。三者需要依次列出年度(從現在往過去回溯,使他人了解最新的藝術活動及社會認同情況)、作品名稱(媒介、尺寸、創作年代)、展覽(獎)名稱、展出(獲獎)地:展覽機構名。藝術家沒有個展、聯展的經驗,相當於學者不參加學術會議、不出版專著、不發表論文。總之,這意味著沒有學術成果。

5、 出版(細分為“主要出版物”【MAIN PUBLICATIONS】與“個人圖錄”【PERSONAL CATALOGUES】),註明發表的作品名稱(媒介、尺寸、創作年代)、相應的著作權人(作者、編者)、出版物名(或出版期刊名、期號)、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第X-Y頁。

6、 收藏(WORKS IN COLLECTIONS)。為了給研究者給出作品的真實去向,需要註明作品名稱(媒介、尺寸、創作年代)、收藏機構(美術館、博物館、畫廊等)或私人收藏者。而且,收藏將會幫助藝術家傳播名聲,所以,年輕的藝術家,即使以低檔的價位出售作品,都強如自己租房存放它們。如果一位藝術家身邊作品太多,要麼因為他太弊帚自尊,要麼因為他太生不逢時,要麼因為其作品太微不足道。

7、 評論(REVIEWS),藝術家還可以提供批評家對自己作品的評論。發表的文章名稱、相應的著作權人(作者、編者)、出版物名(或出版期刊名、期號)、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第X-Y頁。

8、 藝術雜記(ARTISTIC NOTES,有時對於個別人而言是“學術論文”),註明文章名稱、相應的著作權人(作者、編者)、出版物名(或出版期刊名、期號)、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第X-Y頁。第5、6、7、8項,都應當以從過去到現在的年度時間為序。

藝術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上述內容,但無論怎樣,第一項的“個人資料”、第四項中的“個展、聯展”經歷不能省略,除非他誠心不願讓人理解自己的藝術,除非他渴望超脫名利。不過,真正超脫名利的人,和藝術界沒有關係。

這樣一份簡歷,只是為策展人、批評家、研究者、經紀人、收藏家、編輯、出版家提供了一個了解藝術家的機會。它在根本上不能代替藝術作品的簡歷。策展人、批評家在策劃展覽、評論作品、學術研究、傳播發表的時候,需要知道每件作品的標題、作者、媒介、尺寸、創作年代、展覽地點或收藏機構、攝影者、文字説明之類元素。標題是作者對自己作品最初的理解,作者意味著作品的創造主體,媒介讓人聯想到作品的材料,尺寸決定它的視覺效果,創作年代給出它誕生的時代精神背景,展覽地點或收藏機構指明它的歸屬為研究者提供路標,攝影者代表記錄作品的品質,文字説明表明藝術家的文化立場或藝術觀念。目前,作品的記錄方式一般採用:CD-ROM刻錄,或ForMac&PC混合刻錄。光碟,付上和其中圖像文件名稱對應的目錄、單個文件名稱及和作品一致對應的、註明上述元素的純文本電子版與WORD文檔列印稿一份。作為藝術家隨時連續準備的材料,這些將成為一切藝術研究者夢寐以求的資料。

藝術家的圖錄和藝術專業報刊雜誌,其文獻價值體現在刊載作品的時候都應當提供這些元素,像1979年的第五屆、1989年的第七屆全國美展目錄不記創作年代的做法,乃是編輯對藝術史不負責任。任何人如果對藝術史不負責,歷史也會最終淘汰他們。何況,對於1000年後的藝術史研究者而言,這兩屆全國美展作品的創作年代是何等重要。

藝術家在為歷史書寫自己簡歷的同時,更需要以作品的方式把自己書寫到歷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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