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文化部對外發佈《文化市場舉報辦理規範》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舉報監督體系建設的通知》,提出構建完善以12318為標誌,以舉報電話、網站及短信平臺為基礎的多渠道、立體化舉報監督體系。
據介紹,文化部于2005年全面開通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2011年正式啟用12318文化市場舉報網站。目前,12318舉報電話和網站已成為各級文化執法部門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渠道,年均接收舉報投訴約10萬件,在預防和打擊文化市場違法行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執法範圍顯著擴大,監管對象大幅增加,監管任務更加艱巨。面對新形勢新情況,為切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群眾舉報監督的積極性,及時發現、提前預防和有效查處文化市場違法行為,文化部在多次暗訪抽查和專題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市場舉報辦理規範》。
《規範》首次明確提出建立以12318為標誌,以舉報電話、網站及短信平臺為基礎的多渠道、立體化舉報監督平臺;明確規定按照接收、初審、受理、核查和回復的程式,全面規範文化市場舉報辦理工作。各地執法部門保持舉報電話24小時暢通,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接聽,非工作時間安排專人值班或者通過電話錄音、自動應答、傳真等方式接收舉報資訊;明確要求完善以培訓考核、抽查督辦、統計分析、表揚獎勵等措施為重點內容的舉報監督工作機制。
文化部要求各地執法部門要把舉報培訓納入綜合執法培訓規劃,定期對舉報辦理人員進行業務知識、法律法規、思想政治和文明禮儀等方面的培訓;不定期檢查通報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和網站運作情況,並將其作為考評年度綜合執法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對未按照要求辦理的舉報進行督辦,及時跟蹤了解、督促檢查舉報辦理情況;定期對舉報投訴進行統計分析,每半年編寫舉報分析報告,分析市場動態,有針對性地調整執法工作重心,確定階段性監管任務,加大對重點地區、突出問題的督促檢查力度;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設立專門舉報獎勵經費,細化舉報獎勵標準,對提供重大舉報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文化部將結合交叉執法、暗訪抽查等活動,對各地舉報辦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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