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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億複製莫高窟?保護文物永遠第一位(圖)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0-22 10:07:57 | 文章來源: 中國青年報

  莫高窟第249窟,展示西魏時期的佛教藝術不斷中國化。(《人民畫報》總第627期,2000年第9期)

藝術寶庫莫高窟也將被“複製”了。今年“十一”期間,敦煌莫高窟單日接待量最高達到5300多人。為應對日益增長的旅遊壓力,敦煌研究院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援下,擬投資2.6億元人民幣建設虛擬莫高窟暨遊客服務中心,以緩解大量遊客給莫高窟保護帶來的負面影響。

應對日益增長的旅遊壓力只是“虛擬莫高窟”建設的原因之一,最關鍵的原因是,有關專家表示遊客是造成洞窟內微環境變化的主要因素,開放洞窟致壁畫病害發展速度加快。而“虛擬莫高窟”建好後,通過數字展示技術,遊客們可以身臨其境、細緻入微地觀看洞窟建築、彩塑和壁畫等等。莫高窟這一人類文化寶藏是不可再生資源,對其予以全力保護是我們應盡的責任,縮短遊客在莫高洞窟內的停留時間,無疑對洞窟的保護將起到有效作用。

然而,投資2.6億元“複製莫高窟”這一舉措在民間並未贏得一致認同。最典型的反駁觀點是,花這麼多錢建設這個“假”的莫高窟有意義麼?遊客支付高昂的旅遊費用前去觀瞻一個並不真實的莫高窟,倒不如製作成光碟在家中觀看,省錢又省事。

到現場觀看一個莫高窟複製品,與在家中觀看莫高窟的光碟,二者具備同等價值麼?顯然不可能。很多文物,比如《清明上河圖》,普通人一般難見其真跡,但是那些手工臨摹、木刻浮水印或是製版印刷的“清明上河圖複製品”滿足了人們觀覽的需求,你能説這些“下真跡一等”的觀賞品沒有價值麼?當年張大千、謝稚柳等名家臨摹的大量敦煌壁畫同樣具有相當高的價值。再比如古代書畫、漆器、紡織品等,展覽是要受損的,那不妨用高倣真的複製品替代。所以,簡單地否定文物複製品的價值並不可取。出於保護敦煌壁畫等文化瑰寶的需要,修建“莫高窟複製品”以虛擬漫遊廳的形式來滿足遊客的需求,這與製作文物贗品完全是兩回事。

投資2.6億元“複製莫高窟”的這一爭論背後,其實是文物保護與遊客立場的關係如何平衡的命題。對於類似莫高窟這樣以展示文物遺跡為主的景區而言,觀賞到貨真價值的文物當然是遊客的第一需要,但是文化古跡的保護和研究必須站在遊客立場上嗎?未必。比如,像《清明上河圖》這樣的珍品,國家文物局就有相關規定,在陰天、雨天或雪天裏它是不允許出庫的。在對待文化古跡的態度上,保護永遠是第一位的,任何開發都應該讓位於保護的需要。

值得警惕的是,有時候出於經濟利益的考量,我們常常把文化古跡的保護和研究讓位於遊客需求,或者讓位於旅遊收入。只要能提高這些景區的景點收入,古跡毀壞一點無所謂,遺産再怎麼開發都不為過。這樣的文物保護態度在一些景區並不鮮見。

相比之下,有些國家的做法倒值得我們借鑒,他們挖到古跡之後就地回填,然後,在遺址邊上,做一個複製的現場。他們對遊客開放這個複製的現場,然後樹個牌子告訴遊人這個古跡是怎麼回事。遊客大體上了解和感受了古跡的“活體”,管理部門也有了相應收入,最重要的是,古跡得以完好保存。

文化古跡的保護和研究不能完全站在遊客立場上,只要是出於科學保護的原則,複製歷史現場情有可原。當然,類似“中華文化城”那樣的“歷史活體”,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必須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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