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文化産業專項規劃——《文化産業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向社會公開發佈。這是繼鋼鐵、汽車、紡織等十大産業振興規劃後出臺的又一個重要的産業振興規劃,標誌著文化産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産業。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建設,把文化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四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更加自覺、更加主動地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規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決策,適應文化建設面臨的新形勢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加快文化産業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繁榮文化市場,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的文化需求,提高文化産業佔國民經濟的比重,增強國際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去年以來發生的國際金融危機,凸顯了文化的特殊優勢和特殊功能,也給文化産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條件,為創新體制機制、優化産業結構、逆勢快速發展帶來了契機。同時,文化産業的發展,也將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發揮其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振興文化産業,將會拉動其他相關産業發展,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做出積極貢獻。
《規劃》提出了到2011年末文化産業發展要在現有基礎上實現五個“進一步”的目標,即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文化産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文化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進一步擴大。圍繞這一目標,《規劃》提出在當前要著重發展重點文化産業、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培育骨幹文化企業、加快文化産業園區和基地建設、擴大文化消費、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和擴大對外文化貿易等8個方面的重點任務。《規劃》目標明確、思路清晰、重點突出、振奮人心,必將極大地推動我國文化産業快速發展。
落實好《規劃》,必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以體制機制的創新,促進文化産業發展。要大力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培育新型文化市場主體。要積極推進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推動文化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經營和重組,培育骨幹文化企業,打造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場。要推動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大力發展新興文化業態,推動文化産業升級,形成一批有影響力的文化品牌。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文化産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落實好《規劃》,要靠政策的大力推動。要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産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産業格局。要加大對文化産業的投入,支援國家級文化産業基地建設,支援文化産業重點項目及跨地區整合,支援國有控股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援文化領域新産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援大宗文化産品和服務的出口。
我們有理由相信,《規劃》付諸實施,必將推動我國文化産業發展進入一個嶄新階段。時代賦予了重大機遇,我們要把宏偉藍圖變為美好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