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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傑:我為何不報道當代藝術品天價?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4-11 09:39:37 | 文章來源: 新民晚報

文/林明傑

近日,在香港落槌的尤倫斯所藏“中國當代藝術”作品專場拍賣創下天價,成為不少人的熱點話題。有人問我,為何沒作報道?

並非我對此拍有偏見,而是近年來,我對國內在世藝術家(不單指“當代藝術”)的拍賣成績,基本不作報道。

首先要聲明,我非常尊重我國當代藝術家們(不僅僅指狹義的“當代藝術”)的創造性勞動。對各種兼具藝術價值和新聞價值的藝術活動和藝術家,我都願意不遺餘力作出個人微薄的文字貢獻。

然而對於當代藝術作品的拍賣市場,我卻發現“了解越深入就會越明白”的規律失效了。當我接觸越久越深,越發覺自己無法把握事情的真相。説白了,我不能確定在世藝術家作品拍賣成績的真實性。去年底我就獲悉這麼件事兒:某“當代”名家的作品在拍賣會上以逾千萬的價格成交,但其實他背後給了在拍賣會上捧場的買家遠遠不止一張畫。而類似的事例比比皆是,見怪不怪。藝術家們紛紛爭取在具有知名度的大拍賣行製造高價,作為自己行情的風向標。拍賣會已經成了某些藝術家“唱卡拉OK”的地方。

曾聞某公初入藝術市場江湖,在某國際大拍賣行買下某“當代”大家的作品。過些年,某公不想玩了,要將此畫交還這家拍賣行重新拍掉。當時該“當代”大家的行情似乎顯得更炙手可熱了,他想,這下賺了。不料拍賣行十分地不情願,表示除非他願意將當年買入價的十分之一作為現在賣出的底價。

有看官或許問,你作為一個記者為什麼不作揭露性報道?實話説,取證難。報道要重證據,證據要具有法律效應。藝術品拍賣的虛假炒作和贗品氾濫一樣,不是以記者一人之力可以解決的。加之現在資本衝入藝術品市場進行炒作。這些高手們本來是跟巴菲特、索羅斯之類交手的。我連股票都沒炒過,認輸。更何況藝術家成就事業不容易,有些炒作與藝術家沒有直接關係,怕傷及無辜。那麼,我只能照孔老夫子的教訓,“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對我不了解的事情閉嘴了之。除非以後在報道前附注:“成交數據皆據拍賣行公佈,並不代表本報觀點。”

我不報道當代藝術拍賣天價,還有個更重要的企圖。市場對藝術的推動作用是巨大的,但公眾和藝術品投資者對藝術的熱情不能僅僅停留在錢上。即使炒股票,你也要了解企業業績,了解經濟規律,了解國情世情乃至天文地理,然後對照股市行情的數據作出自己的判斷。為什麼現在投資當代藝術的人只關心拍賣數字,只看那風光輝煌的排場,而從不去思考一下什麼是藝術,人類為什麼需要藝術?不去學習一下中外美術史,了解一下藝術發展的規律,怎樣的藝術會日久彌香,怎樣的藝術會曇花一現,怎樣的藝術預示著未來?這樣會有助於大多數藝術品投資者獲得最長久的利益,將風險降到最低。當然,這也是投機炒家所不樂見的,因為他們的機會就小了。現在的炒家認為,在藝術品市場,一頭豬也能炒成一頭大象。他們真的把藝術和公眾當“豬”了。

有讀者問我日前提及的那本從美國舶來的藝術品市場運作的書籍名稱。我忘了,書也找不到了。但我記得其中關於藝術品如何利用拍賣進行炒作的手法。首先莊家要屯貨,要控制貨源,避免炒作時眾人出貨壞事。先拿出一張精品在拍賣行炒個天價一鳴驚人。別人當然不會輕易相信,所以你要有“謊話説一萬遍便成真理”的決心和資金支援,不斷有節奏地往上抬價,讓人最終動搖,害怕自己真漏掉了機會。甚至媒體也害怕漏了新聞。拍賣會只是製造行情指數,真正的成交大多在底下,當然是低於拍賣“天價”的價格成交。除了在拍賣行炒作,還要進行學術炒作,如博物館收藏,乃至為之建立博物館。等到手上還剩下最後一批貨要出凈前夕,則需要拋出該藝術家最精的作品,拍出最高的天價,然後趁勢全部出凈,拍屁股走人。上述情節若與當今藝術品市場雷同,純屬偶然,並不代表作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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