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助名人,拼命忽悠老實巴交的普通消費者
依靠名人的較高的知名度和公眾形象,提高品牌和企業的知名度本來無可厚非,但是許多廣告公司為一些品牌在聘請形象代言人的時候,對於企業的實力和産品的實際效用不做了解。許多影視名人也不分青紅皂白,只要能夠拿到前就什麼POSE都可以配合。但是當自己代言的産品出了問題之後,就馬上聲明自己與企業沒有任何的關係和瓜葛!這當中的橋梁-—廣告公司負有原罪!
老百姓信任明星,當然也會對明星代言的産品深信不疑。從日常用的牙膏,牙刷等小東西,到服裝手勢,再到大宗的家用電器,老百姓都會跟隨明星一次消費個夠!但是産品實際怎麼樣?廣告公司可能知道,但是他們不會講真話,明星也可能知道,同樣肯定不會講。媒體就更加無所謂了,誰給錢就給誰做。最後資訊最不對稱的就是老百姓了,産品和企業的真實情況一直蒙在鼓裏。
當使用的産品爆出品質,安全或者健康的危機時,老百姓又一次去怪罪企業的不誠實和缺少行業自律,他們又很少去聯想到其實廣告公司和所謂的名人也是這場危機的元兇之一,不過是一個製造了隱患,而後者則是幫助他們實現這種隱患而已,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區別!
中國目前的消費基本上還是建立在權威消費的基礎上,央視是權威,名人也是權威,廣告公司借用這種權威,拼命通過他們來太高自己的身價,也就成了殺人的武器。最可憐的是普通的老百姓。聽從了權威的廣告,卻是收穫一批垃圾,最後只能怨自己倒楣!
3、不懂行銷,只談廣告,誤導企業,害人不淺!
80年代和90年代是廣告成就企業的階段,一大批原本鮮為人知的品牌能夠在眾多企業中脫穎而出,廣告的貢獻確實功不可沒。但是進入到21世紀,當企業越來越多的關注管理,渠道,團隊,執行力,學習型組織,公司結構的時候,廣告界仍然不能為企業提供所有服務內容和行銷方案的時候,仍然熱衷於對單純廣告的追求和吹捧來誤導企業,對企業經營中實際存在的結構、渠道和管理上的問題視而不見,並且極力慫恿客戶拿出已經有限的資源投入到廣告
國內某位知名的策劃人雖然號稱是中國第一策劃廣告人,在經歷了一系列成功之後,在幾年前就可以很少有成功的案例貢獻給業界了。一些不知情的企業還是熱心虔誠的登門拜訪,渴求良策。最終的結果往往是雞飛蛋打,經營環境沒有什麼改善,反而既有的一些資源也被消耗的光光!
當産品競爭不激烈或者市場競爭的初期,廣告對於産品銷售和品牌提升的拉動作用確實很明顯,但是當企業競爭進行比細節,比管理的時候,企業內部越來越多的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來運作。廣告還是有效,但是能夠發揮的作用變得有限,最終結果開始跟企業的組織架構,渠道特點,企業文化,人員素質等有著密切的關聯。簡單的把失敗的原因歸結于我的廣告成功,你自己操作不當已經越來越無法讓企業充分信服。所以實戰型行銷專家的介入已經勢在必行!
從單純的廣告策劃專家時代進化到行銷專家系統解決方案的提供,這是中國行銷實踐的提升。
現在已經有一批從實戰中鍛鍊出來的行銷專家,不以提供簡單的廣告創意賣點子給企業,而是更多的以所有解決方案提供和全程跟蹤服務,達到可控性策劃諮詢的行銷介入,與企業達成長期的共同成長和發展的戰略性緊密型合作夥伴關係就是對原有的廣告定乾坤方式的否定和發展。而且這種方式受到了企業廣泛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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