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是台灣“美術節”,當局文化部門負責人龍應臺宣佈即日起啟動“藝術銀行”計劃,首批將斥資7000萬元新台幣徵購本土未成名藝術家的作品,以租賃方式進入公共場所,讓民眾不用到美術館、博物館也能享受視覺藝術。
據介紹,台灣“藝術銀行”計劃將由當局文化部門每年編列預算,面向本土藝術家徵集作品,經專家委員會遴選後出資購買,然後將其以租賃方式,于行政機關辦公樓、火車站、候機樓、醫院和酒店大堂等公共場所展示,租金費率為作品購入價格的0.4%,租期為3個月至1年,租金所得將再用於支付“藝術銀行”的運作成本。
龍應臺表示,此舉旨在鼓勵本土藝術創作,連接藝術家與市場,使具有潛力的藝術家為更多人所認識,也讓藝術“進入民眾隨時隨地呼吸和工作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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