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漲跌幅限制再度修改,8隻藝術品“股票”今日早間將臨時停牌一小時十五分鐘
備受關注的藝術品“股票”交易規則又變了。
繼上週五收盤後公佈21日實行10%漲跌幅限制之後,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天津文交所)昨天突然又宣佈,“特殊處理的藝術品本月每日漲跌幅比例調整為1%”,這一變更再次讓投資者措手不及。
儘管交易規則已經反覆更改,但一個情況始終未變:藝術品“股票”繼續玩天天漲停。昨天,8隻符合“特殊處理的藝術品”條件的“股票”再次齊齊封在第六個(剔除上市首日)漲停板上。
所謂藝術品“股票”,是投資者對“藝術品交易份額”的俗稱。天津文交所將藝術品估價後進行等額拆分,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公開上市交易。目前,該所已有10隻藝術品“股票”上市交易。至於“特殊處理”,則指的是該股票本月累計六個交易日收盤價均達到價格漲跌幅限制。
突如其來的“特殊處理”
開盤前突然發佈公告臨時改變交易規則,似乎已成為天津文交所的既定路線。
昨日早市開盤前,天津文交所的網站上突然出現了三則新公告,分別名為《關於藝術品特殊處理的警示公告》、《關於臨時增加藝術品特殊處理規定的公告》、《關於臨時設置上市藝術品月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公告》。
從公告內容來看,天津文交所首先臨時對在當月累計六個交易日收盤價均達到價格漲幅限制或者價格跌幅限制的藝術品進行特殊處理。特殊處理的內容包括,藝術品該月每日漲跌幅比例調整為1%,若連續出現3個交易日收盤價均達到特殊處理後的價格漲幅限制或者價格跌幅限制,將於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天津文交所對特別處理的藝術品可以實施特別停牌。
此外,天津文交所根據近期藝術品市場交易情況,本月臨時設置上市藝術品月價格漲跌幅限制,以3月18日收盤價格為基數計算,月價格漲幅比例為20%,跌幅比例為20%。
在昨日早間的公告中,天津文交所還對第二批上市的藝術品“股票”作出警示,提出由於第二批8隻藝術品“股票”已累計五個交易日收盤價均達到價格漲幅限制,根據藝術品特殊處理的規定,當藝術品累計六個交易日收盤價均達到價格漲幅限制,天津文交所將對其進行特殊處理。
8隻“股票”昨放量漲停
但天津文交所昨天的三則突然公告並未影響藝術品“股票”的走勢,第二批8隻藝術品“股票”昨日仍然全線漲停,收盤價均為4.77元,較發行價上漲377%。
至此,8隻藝術品“股票”終因觸及特殊處理相關規定而被交易所實施特殊處理。
天津文交所在昨天晚間發佈的公告中決定,自3月22日起,對上市藝術品21001(滄海浪涌)、21002(太行秋牧)、21003(聲喧亂石)、21004(河漢無極)、21005(龍吟老藤)、21006(噴薄風雷)和41001(天然粉鑽)的每日漲跌幅比例調整為1%。
值得關注的是,昨天8隻藝術品“股票”事實上已滿足上市六天連續漲停的條件。3月11日,8隻藝術品“股票”上市當天,股價已翻倍封于漲停板。
“第二批8隻藝術品‘股票’不是已經漲停六日了嗎?怎麼今天漲停卻不是1%呢?”昨日收盤後,章駿(化名)在網路上貼出了自己的疑惑,據他了解,天津文交所藝術品上市首日也是有漲停幅限制的,而第二批藝術品上市至今已交易了七個交易日,也就是説,在昨日開盤時,8隻藝術品“股票”已經觸及了特殊處理的條件。
在《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的第一百二十一條中,關於公開發行上市的份額,規定其“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限制範圍為申購成交價的80%~120%,連續競價申報價格限制範圍為開盤價的20%~180%;連續競價期間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時,本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鐘,臨時停牌期間,投資人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由於昨天繼續交易的這8隻藝術品“股票”,並未按照開盤前規定的1%漲跌停板限制進行交易,而仍然按照10%的漲跌幅限制,8隻“股票”昨天出現上市以來的首次巨量換手。從成交記錄來看,天然粉鑽昨天成交金額高達1807萬元,滄海浪涌、太行秋牧、聲喧亂石、河漢無極、龍吟老藤、噴薄風雷、浩浩不息昨天分別成交182萬元、196萬元、187萬元、216萬元、196萬元、250萬元和202萬元,全部創下該批股票成交的歷史天量。
昨天,首批上市的兩隻藝術品“股票”黃河咆嘯和燕塞秋繼續停牌。天津文交所此前已于17日停止了兩隻“股票”的交易。對於該兩隻“股票”何時恢復交易,目前天津文交所仍未公告。
規則頻繁更改
在昨天收盤後,天津文交所一口氣再發9條公告,其中8條是對上述8個藝術品“股票”宣佈“特殊處理”。
公告稱,上述8個藝術品“股票”將於今天9點15分至10點30分臨時停牌。昨天一為投資人買入天然粉鑽,其昨日合計增持天然粉鑽12000手,持倉佔的比例已5.01 %。
短短一天時間,天津文交所突擊發佈了12則公告,但如此“高效率”的工作,卻無法獲得市場人士的認可。
“如果説連續漲停六日不包含上市首日,那麼公告中也應該説清楚吧。”一些投資者對於文交所的工作表示不滿道。
對於昨日發佈的多則公告,也有市場人士對“臨時設置上市藝術品月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描述提出疑問。在公告中,天津文交所並未對月價格漲幅的定義作出明確解釋,此處的“月”是指自然月,還是30日或31日為限的“月”存在歧義。
帶著上述疑問,早報記者試圖聯絡天津文交所相關負責人來進行解答,但該所一位陳(音譯)姓工作人員在面對早報記者的提問時,卻以自己不清楚公告、工作很忙來搪塞記者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