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藝術品拍賣行業的首部推薦性標準,《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對文物藝術品拍賣中的拍賣圖錄、委託競投等重要術語做出了界定,並規定了拍賣活動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據悉,標準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結合文物藝術品拍賣實踐,對拍賣程式中的拍賣標的徵集、鑒定與審核、保管,拍賣委託、拍賣圖錄的製作,拍賣會的實施,拍賣結算,爭議解決途徑,拍賣檔案的管理等主要環節做出詳細規定,以便於拍賣企業直接依據標準開展經營活動,便於拍賣各當事方積極參與拍賣,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標準還以附錄形式,提供了委託拍賣合同、競買協議、委託競投授權書、成交確認書等四項重要的法律文書範本,為相關當事各方提供了最具有實用性和操作性的依據。
業內人士認為,標準的出臺將有助於提高拍賣企業整體管理水準,防範經營風險,保護相關交易人的合法權益,為我國文物藝術品拍賣的標準化、專業化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自2007年起,為規範文物藝術品拍賣行為,維護良好的拍賣交易秩序,商務部開始組織有關單位起草制訂規程。在歷經近3年的起草制訂過程中,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藝委會組織了行業內外的眾多專家開展研究起草工作,汲取了一批優秀拍賣企業多年積累的經驗,前後經歷了10多次修改才成終稿。
記者了解到,在此前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舉辦的“《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宣貫新聞發佈會暨執行承諾簽字儀式”上,中國嘉德拍賣有限公司代表35家國內骨幹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向社會各界宣讀了《<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執行承諾書》,表示將恪守行業道德,自覺落實執行規程,並將根據規程重新審視企業自身業務操作規範並加以改進;此外,相關企業還承諾對未能認真執行規程的,將自願接受行業自律的處罰和社會的譴責。(岳瑞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