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香《烏比諾的維納斯》
歐洲的偉大藝術家長久以來始終支援並讚美性幻想。對色情文化的一紙禁令,會影響到我們的藝術遺産嗎?
歐盟報告中一份建議全歐洲禁止所有色情作品的提案,最近被資訊自由運動人士發現並加以披露,由此引發了相關質疑:提案是僅僅應用於攝影和視頻領域,還是改革者也計劃掃除全歐洲所有色情畫作,包括現存于歐洲大陸最文明美術館之中的,“西方油畫之父”提香及其同時代人那些對性充滿歡欣讚美的作品?
歐洲偉大藝術家製造色情作品的時間,遠早于照相機被發明,更別提網際網路了。在我的新書《藝術家之愛》中,我認為所謂的性滿足(來自藝術作品的觀看者和藝術家本人雙方面的),在古代藝術家所處時代(18世紀之前),是對更高層次歐洲文化的一個根本驅動力。繪畫被用於性刺激,被當作可視化的愛侶指南,被用來幫助性幻想。
這些被認為是藝術最嚴肅的用途之一,此觀點來自那位毫不遜色于思想家的藝術家,萊昂納多·達·芬奇,他曾宣稱,圖像比文字更有優勢,是因為畫面能直接喚醒感官。
他很驕傲他曾畫過一幅性感的聖母像,持有者要求的所有宗教服飾都被有意去除,性感到它能激發起令人羞愧的不合時宜的慾望。他的油畫《施洗聖約翰》有著相似的曖昧。
這並非文藝復興時期對待藝術的一種新態度。在大英博物館即將開幕的古代龐貝藝術展中,將無可置疑地展現出,古羅馬人對色情藝術也興致盎然。
部分色情繪畫現今保存在著名的“私密博物館”,義大利那不勒斯的這些古代色情作品,出自龐貝古城的妓院中——這使得其用途顯而易見。
在敬畏一切經典的文藝復興時期,收藏家和藝術家對古羅馬的情慾形象眾人皆知。富豪阿戈斯蒂諾·奇吉擁有的一座聲名狼藉的古典色情雕塑,使得16世紀作家皮耶特羅·阿雷蒂諾如是評論:“為何要眼睛去拒絕它們最樂見的呢?”
早在今日之道德倫理與政治和色情藝術作品,發生衝突的很久以前,阿雷蒂諾就是一位惟自由意志論的運動參與者。他幫助獄中的雕刻家馬坎托尼奧·拉蒙蒂發行作品,藝術家因出版了一系列名為《體位》的色情印刷品而獲罪——其中刻畫了各式各樣的性事姿態。
其後為配合圖像,阿雷蒂諾寫下一組色情詩,出版遂成為歐洲暢銷書。他也是提香的一位密友,後者的畫作分享了阿雷蒂諾對待性慾那種放浪形骸的喜悅態度。
美術館中偉大作品被創作出來,是用以激發慾望,在今天看來,這樣的觀念可能有些惡俗或者貶低太甚,但我贊同達·芬奇,這是那個時代藝術家們的力量、危險和冒險的秘訣所在。提香和劣等色情畫家之間的惟一區別,就是他把人帶進臥室的天分。
作者 Jonathan Jones 譯者 伊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