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傑的“分裂”:一種純粹繪畫精神的復活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10-16 10:22:45 |
文章來源: 中國美術視界

馬傑《分裂》

感覺習慣了深度的漆黑,逐漸地,黑色就會向我們涌現不同程度的灰色:死灰、灰暗、灰茫、混茫、暗淡如此種種。與濃艷相比,蒼白、灰暗也是同樣純正的色,正如水墨的色彩象徵,正如黑夜之於白晝具有同樣的想像空間——只要它符合某種主題表現。更多的情況是,在感官充實的地方往往共存著靈魂的貧乏。老子説過,五色令人目盲。色彩的縱欲一樣有害,色彩會干擾靈性的發現,干擾“澄懷觀道”。馬傑是一個色彩的禁欲主義者,他走向了色之孤寂、形之枯寂而逼近神之幻化境界,在此境界中誕生一個空茫的、悲憫的哀歌和弦。總之,一種夢魘感的色彩籠罩了他的畫面背景,令主體從背景凸顯出來,而主體非人、非物、非魂、非鬼,其表像是人體從中心裂開,分為兩個對立的形象。

從畫面中的形象來分析,如前所述,人的肉身形象被減縮為抽象意味的存在,是孤立與孤立的對稱,形體只有骨感,是抽搐、悸動、掙脫的筋骨相連的一種運動。形體被無形的暴力銷蝕、在時間打擊下的被腐蝕,只剩下從灰燼上升的魂影,或從一種形同魔雲的背景幻化而出的舞蹈。

我們知道,表現性繪畫是以描繪對象為媒介表現畫家個體的情感、意念、思緒等主觀世界,將對象按照畫家主觀意圖予以變形和抽象化處理的藝術。個體的主體性的表現使得畫家從集體的耳朵變成一個聾子。從形象特點和形式處理上看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感情化表現性繪畫,這類作品筆法往往是放縱的、形像是隨意變形的,以表現畫家的情感情緒為主。二是理性化表現性繪畫,畫家冷靜追求形式構成趣味,追求畫面在條理化、秩序化和抽象化中表現物象的結構美、韻律美。這類作品著重藝術形式的表達,用筆不是隨意的,而是理性的概括和歸納。三是超現實主義形態的繪畫,畫家從兒童、精神病患者、夢境中汲取靈感,致力於人類經驗的先驗層面,試圖突破現實觀念,把現實觀念與本能、潛意識和夢的經驗相糅合,以達到一種絕對和超現實的境界,在主題觀念上僭越人們正常的思維經驗,將現實中的事物進行非邏輯、非理性的從新組合,改變現實事物的本來功能以營造一種虛幻、怪誕的思維空間。

而馬傑的繪畫很難歸類于上述三種形態,但又有上述三類形態的統合、轉化意向,統合、轉化以便於主題的把握與演繹。他既注重用色和運筆的視覺形式,又注重內在情緒通過筆觸而自然流淌,並且善於營造心理的氣氛與感染力。以此而言,其表現性繪畫以運筆來傳達個人的心態和情緒,通過形式傳達心理資訊,筆觸的力量、減縮的變形,變化豐富的灰度色調,遂成其表現性繪畫的感人之處。讓個人的心理焦慮,在筆下激情奔涌,超越了後現代的大眾狂歡與犬儒癔語,而在色彩的流淌和筆觸的運動中,其觀念的焦慮,為觀者提供了心理的投射。由於馬傑的繪畫主題具備了某些暗示、象徵的規定性因素。那些富於表情的變形,服從整個分裂主題的抽象性的甚至戲劇化的導演--不可知論。因此馬傑能在有限的、近乎枯焦、乾裂的灰調子色彩裏放進那麼多神秘。

關於馬傑的繪畫主題,我認為其所涉內容是非社會性、非政治性的,更多屬於人類精神症狀。這是因為,人格分裂是一個非常廣泛的人類精神症狀。在世界當代人中,有不少部分都有輕微的人格分裂。典型的如喜怒無常、經常性的感到無聊、鬱悶,皆為輕微人格分裂的症狀的表現。人格分裂症並非醫學術語專用術語,它同時屬於精神分析學的一種臨床狀態。其指向可能為分裂形的人格障礙 (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分裂障礙(Schizotypal disorder);多重人格障礙(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相對常見的形式是雙重人格,通常其中一種佔優勢,但兩種人格都不進入另一方的記憶,幾乎意識不到另一方的存在。從一種人格向另一種的轉變,開始時通常很突然,與創傷性事件密切相關;其後,一般僅在遇到巨大的或應激性事件、或接受放鬆、催眠或發泄等治療時,才發生轉換。

可見,當這種分裂症候成為繪畫的表現題材,繼而以主題繪畫的方式生發開來,顯然能夠再度激活歷史表現主義的真髓,在那裏真正的藝術應該“不是現實,而是精神”,“是表現,不是再現”。表現主義藝術家的整個用武之地就在於主觀幻象之中,抓住了幻象也就把握了世界的意義。把現實轉化為神奇,追求一種幽靈似的變形的真實。歷史先鋒派的表現主義把繪畫作為表達純粹感情、內心世界的工具,強調自我感覺的絕對性,否認理性,把直覺看作認識世界的唯一方法,宣泄心中的憤懣和激情,力求表現出當代人的內心矛盾。在今天看來作為繪畫潮流已經老舊,但作為一種藝術精神,它的生命力依然在更新、在衍化。而作為純粹性繪畫的能源,它可以在抽象繪畫和具象繪畫之外,開闢出另一條道路。

純粹的繪畫要表現看不見的力量,這是形象最首要的功能,但是純粹繪畫都不是形象化或圖像化的。因為力量與感覺有著緊密的聯繫,感覺從力量而來,力量是感覺的前提。如法國哲學家德勒茲所言,“必須有一種力量對身體起作用,也就是説對波的一個部位起作用,才會有感覺。”那麼如何表現力量?可能有許多方法可循。馬傑是通過身體的“分裂”衍化、分形為壓力、衝突、重量、吸力、糾結、孤立形體的對稱等等。在這些作品中,這力量來自反向的啟示,來自反分裂的純真表現力,藉此喚起我們去思考一種共同的、完整的人格精神及其被壓抑的生命能量,走出現代化將人的存在割裂為二元分裂的困惑。這力量是啟示性的,它啟示知識與生命的契合,啟示理性、感性與神性的混沌大化,誠所謂“天地與我為一,萬物與我共生”。對於藝術的積極作為而言,這就是以筆觸的力量——一種純粹的繪畫,來表現文化人格的內在精神,來演奏天地人神四方諧振的交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