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獲獎者 吉爾伯特&喬治獲獎作品
特納獎1+1:一半是爭議,一半是讚美
——關於特納獎你可能不知道的10件事
關於特納獎,這裡我們講兩件事,一件關乎爭議,一件關乎讚美。
關於爭議的事:
從無人領獎,到無人不知;從被迫停辦到被指責“披著皇帝的新衣”;從“乳臭未幹”到“中年危機”;當他們為特納獎爭得面紅耳赤時,他們爭什麼。
1.評獎標準之爭:終身成就獎or傑出貢獻獎
取名“特納獎”,非這位19世紀的著名藝術家設立,也非他出資贊助。
而在評獎標準備不定性的年代(1984-1991),特納獎出現的怪相有:今年的被提名者明年有可能是評委,比如説後來曾擔任評委會主席時間最長的泰特館長尼古拉斯-塞羅塔;無所謂必須50歲,故而被提名的藝術家多已功成名就,甚至數次上榜,比如被提名四次的理查德-隆,連盧西安-弗洛伊德也獲兩次提名;既然提名程式被指責是對藝術的貶低,令藝術家們無端地成為他們並未參與的獎項的失敗者,那索性直接宣佈獲獎者,諸如1989年的托尼-克拉格。
而在評獎標準不明確的年代,最為尷尬的瞬間有:1984年的第一屆評委們謹慎地頒給了馬爾科姆-莫利,但是這位常駐美國的藝術家並未現身領獎;1990年時,因為沒有新的贊助商的出現,特納獎被迫停辦,那時人們擔心它恐怕要就此終結。
1998年克裏斯-奧菲利獲獎作品
2.媒材之爭:繪畫就一定是保守的麼,胡扯。
獲獎者中:19%因繪畫獲得提名,48%因為雕塑/裝置獲得提名,11%因為紀錄片/錄影裝置獲得提名,3%因為攝影獲得提名,19%因為多媒體和其他獲得提名。
出現在特納獎中令人出乎意料的媒材包括:一頭被分屍的公牛、大象糞、一張未經整理的床、一盞忽明忽暗的燈、一間運作著的辦公室。
五位畫家得獎:馬爾科姆-莫裏(1984年)、霍華德-霍奇金(1985年)、克裏斯-奧菲利(1998)、湯瑪-阿布斯(2006)、理查德-懷特(2009年)。
2000年沃爾夫岡-提爾斯曼是首位純粹憑藉攝影獲獎的藝術家,2000年。1994年首次錄影藝術家獲得提名,而此後每年都有影像和錄影作品展出,除了2000年。2004年則是唯一的一年所有的提名藝術家都展出了紀錄片和錄影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