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藝術家張曉剛在微網志發文稱,將於北京傳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2011年秋拍現當代藝術專場拍賣的其作品《小女孩》是贗品,“一看就是一件很拙劣的贗品,畫得真爛,也好意思來混拍。”
隨後,張曉剛向早報記者確認,此作品確是贗品。而傳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稱,已向張曉剛道歉,對方已接受道歉,且此作品“堅決不予上拍”。
180萬作品即將上拍
今年6月2日,被指定為贗品的《小女孩》(布面油彩 91cm×73cm 2000年)北京印千山拍賣公司五週年春拍上,以180萬元價格拍出。此次送拍傳是拍賣公司的委託人正是上次春拍的買家。
獲悉此事後,張曉剛告訴早報記者,在印千山拍賣公司的春拍上也有人就《小女孩》的真偽向他詢問,他明確表示該作品係偽作,沒想到偽作此次再次入圍,於是發文爆料。
將聯繫委託人退回作品
而對於該藝術品的委託人,閻姓經理表示,將在半個月巡展結束回到北京之後,再與之聯繫,退回作品。
作品有假 拍賣行不擔責
業內人士介紹,按照慣例,藝術品上拍委託人一般會攜帶專家的鑒定證書,拍賣公司安排專家確定真偽。
基於拍賣法上的“免責條約”,即使以高價成交的拍品最後被認定為贗品,拍賣公司也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因此,國內拍賣公司所拍贗品多如牛毛,被藝術家辨認為假十分常見,如何避免損失,只有靠買家自己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