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范曾狀告郭慶祥侵犯名譽權一案將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4月20日下午,本案被告著名收藏家、大連萬達寶玥齋負責人郭慶祥就此案的進展接受了藝術中國的採訪。郭慶祥再次強調當今文化藝術領域存在著種種不踏實、不求真、弄虛作假甚至是腐敗的現象,這些行為和現象會阻礙中國文化藝術的發展,必須有人站出來提出問題,才能更好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相關記者問答內容如下:
記者:您對范曾“流水作業”式的創作,或者説這種程式化的創作方法是完全持否定態度的嗎?
郭慶祥:第一,范曾的這種繪畫形式不能稱其為創作,創作是圍繞某種主題展開原創性的繪畫,是一種通過繪畫工具表述自己對某種主題觀點的有建設性的描述,我認為流水線式的繪畫形式完全是一種批量生産模式,與創作一詞無關;第二,這種批量生産的模式和程式化的創作模式也是有區別的。程式化創作有時可能是對某個繪畫主題不斷的揣摩研究的過程,或許糟糕一點説也只是一種慣性的繪畫思維主導下的藝術創作;而范曾先生的這種繪畫形式完全是一種批量生産模式,他把自己的工作室當成了生産車間,自己的作品就像印刷品一樣,這樣的藝術品不僅僅會影響人民大眾的藝術審美,同樣也會擾亂藝術市場,這種不負責任的繪畫行為完全脫離了一個藝術家所應該具備的藝術道德底線,所以我才要披露這種壞現象。
記者:那麼您認為什麼樣的藝術創作形式是應該推崇的呢?
郭慶祥:藝術創作形式多種多樣,關鍵是藝術家要有一種踏實求真的藝術態度,要拿出真情實感去創作,其實藝術門類多種多樣,像詩歌、音樂、話劇、繪畫、舞蹈等等都是藝術,真正的藝術是有情感在打動你,只有真情實感才是永恒的,范曾作為一個成批量生産的機器怎麼會有情感可言呢?
記者:您如何理解藝術價值與藝術價格的不同與聯繫的呢?
郭慶祥:藝術品的價格只是藝術品某種概念性的反映,是表面的,甚至有些藝術品的價格是炒作出來的,而藝術品的價值是藝術品本身內在的東西,是有生命力的。當然,我和范曾沒有什麼恩怨,范曾畫畫是他的權利,賣多少錢也是他的事情,與我無關的。我當時發表藝術評論文章《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也沒有點名的批評誰,也沒有惡意侵犯誰的名譽權,我只是針對當下美術界一些嚴重的浮躁作假的現象提出自己的看法,我覺得這些反面的、虛假的、玷污文化環境阻礙社會向前發展的怪現象應該有人提出來,我做的是這樣的事情。無論後天的官司輸贏,我覺得我都為這個藝術環境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同時我也呼籲大家包括各級領導,藝術機構,藝術評論家,藝術家等等藝術從業者都應該一起努力,説真話,踏踏實實做學問,營造一個更好的藝術創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