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瀋陽故宮博物院建院84週年,各項活動格外頻繁,最近遠道而來的客人是台北歷史博物館研究組主任徐天福。他此行的目的是為明年1月在台北開幕的“大清王朝”展選定文物。去年敲定整個計劃後,瀋陽故宮博物院正式躋身兩岸故宮珍品交流的序列,清代宮廷文物珍品的展品陣容蓄勢待發。
目前,基本確定瀋陽故宮在臺展出的文物共80多套(組),共計100多件,年代從清朝入關前一直到清乾隆年間,文物以努爾哈赤、皇太極曾使用過的物品為主,包括宮廷器物、服裝、書畫、陳設工藝品等,並通過建築復原模型、畫面等資料最大限度地展現一個相對完整、具體的清代前期歷史風貌。
“破冰”到“融冰” 兩岸故宮打開局面
去年10月,北京故宮與台北故宮進行了歷史性的破冰合作,在台北舉辦了“雍正王朝”大展。在這次展覽上,北京故宮的鄭欣淼院長、瀋陽故宮博物院院長武斌與台北故宮院長周功鑫確立了交流的具體想法——在台北舉辦“大清王朝”展,並進一步落實2012年在台北故宮舉辦“東西方珠寶展”的提議,後者的重點是溥儀出宮珠寶和婉容的一些首飾。
今年5月武斌第三次到台灣時,與台灣歷史博物館新任館長張譽騰商議舉辦大規模文物展。6月12日,台灣歷史博物館方面派人來沈,“大清王朝”展進入實質性階段。兩岸三座故宮合作前景非常廣闊,其深入交流的中遠期規劃,終於開始獲得落實的空間。
中國的三座“故宮”——因歷史問題而分兩地的北京故宮和台北故宮,以及建立在清代入關前都城盛京(今瀋陽)的瀋陽故宮,是中國明清文物珍品收藏的制高點。然而兩岸珍品文物交流並非都如今天這般順風順水。
在幾年前仍然“冰封”的狀態下,因兩岸故宮的強烈願望,故宮珍品交流也曾經暗流涌動,文物往往通過借用展出的形式往來于海峽之間。文物的安全維護,在彼此的小心翼翼之下還是成了最讓雙方頭疼的問題。
2003年,台灣中華書畫印藝術學會會長張建富曾向北京故宮商借清末古董至臺展覽,當文物運抵高雄美術館拆封時,發現箱子受到撞擊,打開後兩件古董遭到損壞,它們分別是乾隆時期的“少年頂花籃方樂箱跑人鐘”與“畫琺瑯大吉福瓶式風扇”。為此,張建富起訴運送這批文物的海灣海運公司要求賠償。經當地司法機關一、二審判決,依據當地海事運輸法律,以1公斤賠100元台幣為標準,兩件古董共13公斤,海運公司只需賠1300元台幣。遭遇如此荒謬結局,再加上北京故宮文物前後又在赴英國、日本展出時發現損壞,故宮文物外借展覽從此越來越難。
待兩岸故宮交流“破冰”之後,“司法免扣押”這個詞又屢屢見諸媒體,台北故宮高層認為,“沒有完成司法免扣押條款”是影響文物來祖國大陸展出的主要原因。那麼,到底什麼是“司法免扣押”?
“司法免扣押條款”主要規範擁有爭議文物的國家和地區,在相關文物“赴外展出”時不會受到司法追訴或扣押,以確保外借文物“有借有還”。由於帝國主義殖民時代或戰亂時,各國文物常遭掠奪或所有權轉移,近年來,國際上追討文物的聲浪高漲。許多國家和地區也制定“司法免扣押”條款,以確保文化交流無阻。
就此問題,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曾力表誠意:“我認為,大陸方面至少能拿出兩個事實來打消台灣方面的顧慮。一是最近3年共有60多個境外博物館在大陸舉辦展覽。這説明大陸有良好的文物展覽條件和理解這些文物的參觀者。二是我們一再聲明,而且還可以再次聲明,回大陸展覽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權和保管地點的問題。”
為了消除台灣方面的顧慮,鄭欣淼也曾公開表態:“你拿若干件文物到我這裡展出,我押若干件價值相當的文物在你那裏,甚至我們可以多出一些,你該放心了吧。或者,雙方也可考慮在第三地合作辦展。比如,清宮‘三希堂’的3件珍品,北京故宮有2件——王珣的《伯遠帖》和王獻之的《中秋帖》,台北故宮有1件——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大家是不是都拿出來,在第三地合辦‘三希法帖展’?”
因此,當瀋陽故宮加入到兩岸故宮珍品交流的隊伍中來時,就承擔著多方位的重要角色。新的時空既得拓展,逾100件成規模、成系統的珍品文物勢必吹皺2011年初春兩岸珍品交流的第一池春水,兩岸故宮文物珍品交流穩健升級,前程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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