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今後在城市規劃和大型建築設計和建設中應特別注重體現民族精神。具體可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我們要從加快推進現代化、快速融入全球化的戰略部署出發,充分認識做好城市規劃和大型建築設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大機遇,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和大型公共建築建設管理的立法層次,推動城市規劃和建設走向法制化軌道。
第二、針對各地領導都希望多出政績,在城市規劃和大型建築設計建設中盲目求快求大和崇外但傳統文化和藝術修養又十分欠缺的普遍現象,有必要給當政者加補傳統文化和藝術修養課。
第三、今後在建設大型公共建築時,各地應嚴格控制項目投資,提倡限額設計。提倡各地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過招標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鼓勵代建單位控製造價。
第四、應該在程式、資訊和責任等三個方面增加透明度,讓國內專家和本土居民有更大的參與和話語空間。國外設計師的創新理念也應與我們的文化相結合。
第五、大型公共建築工程的數量、規模和標準要與“國情”和“地方的財力”相適應。設計“要重視保護和體現城市的歷史文化、風貌特色”。
第六、實行建築方案的“陽光評審”,避免盲目搞國際招標,要建立公開透明的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制度,加強方案評選後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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