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文化部將開展首批全國重點美術館的評估工作。今後,全國重點美術館將每三年評選一次,獲評者將得到國家優先的政策和經費支援。
根據文化部頒布的評估辦法和評估標準,全國範圍內具有展覽、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務功能,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美術館都可參評國家重點美術館。而參加申報的美術館還須具備以下條件:配備具有專業知識與管理經驗的領導隊伍,擁有美術館的自主經營管理權;面向公眾正常開放至少兩年;每年擁有固定的經費用於支援和保障美術館基本行政運營及業務發展;正式建檔管理、維護和保存其典藏的藝術作品,並用之於活動或展覽;有明確的工作制度和完備的業務發展計劃。
近年來各地興起了一股建設美術館的熱潮,但是收藏經費不足卻是很多已建成開放的美術館面臨的共同難題。此次評選,特別將“年收藏經費總額不低於300萬元”作為國家重點美術館的硬性指標。但即便如此,一些專家還是表示了擔憂:從藝術品市場的行情來看,目前一些稍微有點名頭的當代畫家的作品都已經賣到了幾十萬元一幅,而名家名作動輒叫價幾百萬上千萬,比如去年保利秋拍中,一件齊白石的代表作《可惜無聲》,就拍出了9520萬元的天價。從這個意義上説,一年300萬元的購藏經費,對於一個國家級的重點美術館來説,實在是杯水車薪,特別是當幾十年上百年一遇的精品突然出現的時候,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讓其溜走了。
作為公益文化機構,對公眾進行教育服務是美術館不可推卸的責任。此次國家重點美術館的評估辦法對此也有強制性的要求,比如國家重點美術館應設專門的教育服務區,擁有公共教育機構和專門人員,每年開放時間應在300天以上,日常免費或優惠開放制度和措施向社會公示等。不過,專家表示:這樣的規定還是太過籠統,缺少具體可行的指標和強制措施,恐怕難以有效地督促美術館面向公眾發揮其在藝術教育方面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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