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被譽為“設計之都”,但來自荷蘭的概念設計教母E·R·Ramakes卻直言:深圳是複製文化之都。在日前舉行的由華·美術館、今日美術館設計館、Droog基金會舉行的“開放式原創:深圳經驗”論壇上,來自國內外的設計師們就中國特色的複製——山寨文化進行針鋒相對。他們認為深圳設計就是“山寨”出來的,但是卻又不得不承認,深圳是一個適合開展開放式設計的基地。因此他們試圖從“山寨”精神裏探尋出一種有普世意義的“開放式原創”模式。
開放式設計VS.複製抄襲
説到開放式設計,來源於開源設計,這是一個來自於軟體工程上的名詞。在1997 年的Tim O'Reilly 和拉裏 奧古斯丁埃裏克S ·雷蒙德建立“開源”作為一種替代“自由軟體”的表達。繼而同年布魯斯佩倫斯發表開放源碼的定義。而來自麻省理工學院的機械工程的Sepehr Kiani博士在1998年年底實現了設計師可以從開源政策中受益,並在1999年年初,他説服了瑞安博士和薩米爾博士成立非營利性的開放式設計基金會 (ODF),並著手開發開放式設計的定義。
而在設計界,開放式設計一直是個難以界定的詞語。因為開放式設計與複製抄襲很難區分。對此E·R·Ramakes認為,開放式設計並不是純粹模倣,而要加入設計師本人的想法所賦予其的新身份。開放式設計的定義應該是指你設計出産品,其他設計師可以使用,他的理念在使用過程中可加入自己的東西。但最終你需要回到群體共用,不可獨佔。這是開放式設計與山寨式的複製方式的根本區別。
中國的山寨現象傷害了中國的形象,從而讓一些著名設計師拒絕和中國企業合作。荷蘭設計怪才Richard Hutten就是其中之一。Richard Hutten在當代設計界有不可動搖的地位,Berlage椅、Domoor馬克杯、Z 型椅等作品已成為超越當代的經典設計。最近,南韓首爾還成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設計大學。Richard Hutten在談到中國山寨問題時十分氣憤,他坦言本次來中國的其中一個任務就是來中國複製産品:他將一些國人熟知的品牌以1:20 的比例列印出來,作為自己的一個作品。這個行為聽起來也許有點諷刺,但卻是他做的一個無言的抗議。
他認為抄襲複製是非常不好的事情,首先對設計師來説,會侵權他們的版權。因為設計師是靠創意來獲取一定回報的。而且對客戶也是不利的,因為他們投入大量的時間和金錢進行産品研發,到頭來卻被人侵犯版權。而對於中國來説也是非常不利的,有三大後果制約中國設計産業的發展:首先是企業利潤受損,因為山寨出來的産品並不是與原公司的産品進行競爭,而是與其他的山寨産品進行競爭,雙方會在競價中選擇削價競爭,這樣下去只會造成惡性迴圈。第二是無法提供給員工合理的待遇。他從這次論壇前的考察中發現,山寨工廠的工作環境非常惡劣,讓他不僅覺得,已經成為國際強國的中國,其工人的待遇甚至連越南、菲律賓等經濟地位較次之的國家的工人還差。第三是山寨産品無法出口國外。這樣長久下去會不利於中國産業的可持續發展。
尊重與道德是保護設計的前提
如何在中國保護設計和版權,在這個問題上,設計師們卻各有各的想法。Richard Hutten認為要從體制上改善這種情況。但E·R·Ramakes則認為法律不是一個保護設計師的終極方法,在某程度上法律對創意的約束遠大於保護。因此香港設計師黃炳培(又一山人)則提出要從道德上保護設計版權,大家要從心裏尊重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成果,這個行業才能健康地發展下去。而來自荷蘭的另一位設計師也認為,尊重與道德是開展開放式設計的關鍵。他舉例到之前他借用了另一位前輩藝術家的兔子形象作為自己的設計原型。在這件産品獲利後,他自願將利潤中的10%送予這個藝術家的後代。這不僅是為了感謝這位藝術家的幫助,也是為了更好地推動開放式設計在社會上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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