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陜西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故意殺人案近日宣判,西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而之前更早的,李啟銘在河北大學校園裏駕車撞死該校大學生,最後讓我們記住的是“我爸是李剛”這句網路經典;杭州飆車案中被稱為“富二代”大學生的胡斌超速駕駛改裝車撞死一名學生;這一系列的事件,讓擁有私家車的大學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越來越多的大學生用私家車當起了代步工具,關於大學生與奢侈品消費的熱議也在社會上悄然形成:大學生該不該開私家車去上課,大學生是否該擁有私家車?
25日,記者就此對南昌多所高校進行了調查。
現象
南昌高校有學生開寶馬上課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比例非常小,但目前南昌高校學生開車上課確實存在。
“兩年前幾乎看不到學生開車上學的,現在大概許多學生家庭條件好,又考了駕照,所以一些父母為了孩子上學方便就給買了車。不過,開車來上課的學生還是少數。”一位正在校門口執勤的保安説。據他們了解,學生開的車大多是自家或親戚的,真正自己賺錢買車的非常少。
雖然南昌高校學生開車上課的不多,但不能掩蓋已經有學生開車上課的現象存在,有的學生甚至開“豪車”入校。記者在江西某學院了解到,該校一名學生就經常開一輛寶馬轎車出入學校。
大部分高校態度:“不支援、不鼓勵”
針對有時“冒”出來申請校內停車證的在校大學生,記者發現,大部分高校採取了“不支援、不鼓勵”的態度。
江西某學院的朱老師告訴記者,申請轎車停車位後,學生與教師一樣可以將私車停在學校指定停車位。朱老師説,那個開寶馬車的學生平時也比較低調,與其他同學相處也比較融洽,“我們學校並未明確禁止學生開私車來上課,採取的態度是不支援,也不鼓勵。”
不過,也有部分學校明確拒絕學生私車。一方面是由於校園內本身停車位就比較緊張,一方面出於校內交通安全問題的考慮。
看法
學生:汽車只是交通工具,沒必要反對
大齊是江西師範大學的學生。大齊的爸爸在大學期間送了他一輛車子。他身邊有車的同學不多,而他同學並沒有因為他有車而對他投以異樣眼光,相反,“他們覺得有車很正常”。
大學生究竟應不應該開車上學?老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都有不同看法。
在記者隨機採訪的7位同學中,只有1位同學持反對意見,這位反對的同學認為“在大學裏開汽車有點顯擺的味道”。
在涂同學看來,汽車只是一種交通工具,與自行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沒什麼差別,“僅僅是作為交通工具的話那真的沒什麼好反對的,關鍵是看他們怎樣對待自己開車的心理狀態。”
大三的阿龔今年要考駕照,她已經通過駕照的筆試,正緊鑼密鼓地準備駕照科目二的考試。在她看來,開車上學“既不影響我們的生活,又節約了他們的時間,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小周是大齊同年級同專業的同學,他也“不反對”大學生開車,“但遵守交通規則也是必需的。”小周説,“校園裏那麼多人開車,為什麼大學生就不行?”
老師:學校應該禁止學生開車上學
也有部分師生對學生開車上學表示質疑。質疑聲主要集中在:大學生還在讀書沒有穩定收入,屬於消費者,而供養一個大學生無疑是一個家庭最大的一部分開支。經濟條件有限的,自然不可能讓孩子開車上學;即使父母能夠毫不眨眼地給孩子弄輛車開,那也是父母的。現實情況是,有些開車上學的人,恐怕自己連每個月的油費都負擔不起。
江西師大一名不願具名的任課老師認為,對於這種現象,“學校應該予以禁止。”因為“沒有實際需要,也容易形成攀比炫富”。在他看來,社會人士開車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是社會上比較講究的“消費主義”觀念,“但大學不應該是這樣”,他説,“不能完全將社會的邏輯套用於大學校園,社會和大學畢竟還是有一定的界限,這種界限是需要的,不是社會上認為正常的事情,大學就應該也全盤接納,因為社會和大學的功能是不一樣的。”
觀點
專家:應理性客觀看待
調查中記者發現,高校大學生開的私家車大概有以下幾個來源:父母掏錢給自己的子女買車;學生開自家本身就擁有的車子;自己找兼職賺錢買車。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一些大學生也漸漸圓了自己“有車一族”的夢想。25日,對於高校學生開私車上課問題,記者採訪了江西省社會學會會長王明美。王明美認為,應以平常心態客觀理性看待此事,不能一味予以否決。
王明美説,大學生開私家車這件事,就事件本身來説並沒有好與壞之説。對於社會來説,它體現了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但王明美表示,目前大學生中有私家車的群體還是少數,一些家庭會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根據學生的需要為他們購置私家車,這種情況下,大學生並不是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換來成果,因此,大學生擁有私家車並不是非常可取的。
王明美強調,衡量高校學生的綜合素質優良,學生學業仍佔非常重的比率,得到同學與老師的正確評價並非看是否擁有私家車。另外,不應該只關注于這“小部分”人群,也許可以換個思路從“大部分”著手,教育學生理性地認識社會貧富差距的存在,才是建立正確財富觀的基礎。(資訊日報李徵)
(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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