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
從追求“偏才怪才”到重“綜合素質”
“現在的自主招生完全背離了2003年試點時的初衷! ”近年來,不少高中學校發出了這樣的抱怨,認為“自主招生”已經“變了味”,目的從“招收偏才怪才”逐漸改變為“公開搶奪生源”。
2003年時,我國首次嘗試實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選拔制度改革,允許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當時教育部門在解釋這一改革時,態度很明確,就是“選拔那些由高考不容易被發現的有特殊才能的學生”。為此,教育部還要求,自主招生人數不能超過試自主招生面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不過,當前各校已經淡化、不再提及甚至否認“偏才、怪才”的概念。今年年初,北大對今年校長推薦並經審核通過的210名學生名單進行公示時公開表示,希望招收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突出、具備發展潛能的優秀學生,不鼓勵招收“偏才”、“怪才”。事實上,近年來從各校的測試試題和面試導向來看,淡化“偏才、怪才”的初衷已是普遍現象,上海多所高校從開始嘗試自主招生時,就一直強調考生的“綜合素質”,這和“偏才怪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北大只是首次明確表態而已。
但是,即使不提“偏才怪才”,現在不同高校提及的“綜合素質”又到底分別是怎樣的?到底各自具備哪些指標?是否可以量化?高校至今並未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甚至並不解釋。自主招生改革8年以來,不少高中考生和教師至今還在混沌中猜測和摸索。
【根源】
高校自主權太多還是太少
一位高校招辦教師告訴記者,自主招生雖有“自主”二字,但這只是極小範圍內的自主,高校招生改革就像是“戴著枷鎖跳舞”,必須接受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准。
有高校曾經設想將自主招生引入二本招生,這也得到了眾多高中學校的贊同,他們認為,自主招生的初衷之一就是招收偏才怪才,但他們的分數未必達到政策要求,因此在二本範圍內招生不失為一個辦法。但是目前校方對此“敢想不敢做”,雖然高校出臺自主招生有一定的自主權,但是這個權利目前還很有限,每年出臺相關政策事先都必須獲得主管部門的批准。而教育部對此已有表態,一所高校必須穩妥地實施自主招生政策到一定年限,才有可能獲得更大的自主權。
有高教專家認為,我國自主招生的變異,就在於沒有真正放權(或極少放權)給大學,卻造成“自主招生”的假像。這樣的改革,帶來的結果是,大家不去分析並破除導致自主招生變異的問題,反過來不相信自主招生,進而呼籲還是統一高考、集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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