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前不久公佈的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今年藝術類招生對本科考生的文化課要求提高。今年規定報考本科的藝術類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本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而去年劃定的分數線比例為60%。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的錄取體制。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述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北京市劃定的相應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北京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高職單考單招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低於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統考藝術類本科層次錄取時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和綜合(文/理)四科總分投檔。統考藝術類高職(專科)層次錄取實行高會統招方式,錄取時在考生會考成績符合學校要求的科目及等級基礎上,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投檔。單考單招藝術類錄取時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投檔。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都要參加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專業課考試分為北京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和招生學校組織的校考兩種形式。取得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還要參加高考。
填報志願時,選報藝術類本科院校應填報在“提前錄取院校”志願欄目內,選報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應填報在“提前專科”志願欄目內,選報藝術類單考單招院校(專業)應填報在“單考單招”志願欄目內。填報藝術類本科志願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藝術類專業。但當普通文(理)科專業與藝術專業錄取時間發生衝突時,以藝術專業錄取優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