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志願怎樣設置及填報?
志願設置: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設置五個平行志願,各批的提前錄取院校和藝術類第一批仍為傳統志願。根據平行志願錄取情況,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進行徵求志願。對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投檔錄取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視情進行降分徵求志願。各批平行志願(即平行一志願)、徵求志願(即平行二志願)以及降分徵求志願(即平行三志願)均設置A、B、C 、D、E 五個高校誌願(降分徵求志願另再增設院校服從志願);每所高校均設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5個院校傳統志願和院校服從志願,每所高校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志願填報:採用分批遠端網上填報、同步異地備份的方法。文理第一批和藝術第一批(含專業校考專科)、藝術第二批、體育第一批同時填報志願;文理第二批和藝術第三批、體育第二批同時填報;文理第三批單獨填報。
各批文理科平行志願均設置五個高校誌願,並分批填報,主要是有利於擴大考生的選擇權,有利於考生認真慎重地填報每一批志願。
十七、平行志願投檔辦法如何?需要注意什麼?
在每批平行志願投檔時,首先按科類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對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願從A院校到E院校的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排序,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則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排列:一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自選模組;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自選模組。二類考試科目排序,剔除自選模組,其他科目排列與一類相同。三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技術。同一學校並列名次的考生全部投檔。
各批(每輪)平行志願及徵求志願分別實行一次投檔。
需要注意的是:
1.對高校自主選拔、高水準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考生,按有關政策規定,在第一批首輪平行志願投檔前單獨提前投檔。
2.由於各批(每輪)平行志願分別實行一次投檔,即考生所填A、B、C 、D、E 五個高校誌願均為第一志願,只有一次投檔機會。考生被投到某院校後,不論被錄取或因某種原因被退檔,在本輪中其他志願就自動“作廢”,也就不可能再有“補投”到其他志願的機會;此時,考生只能待本輪退檔完畢後,填報徵求志願甚至降分徵求志願。這説明,平行志願的設置雖然減緩了考生、特別是高分考生的填報志願風險,但不等於每位考生從此徹底規避了風險。
3.在投檔後每所高校錄取與否以及錄取到哪些專業,是由高校負責。有的高校實行“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其專業的選擇和排序對錄取影響較大,選擇不當或“梯度”不夠也會導致分數較高者退檔;有的院校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分數(包括所報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會起更大作用。建議考生在查閱各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向有關高校了解後慎重選報。
4.由於平行志願投檔是以高校為單位,按高校招生總數的一定比例投檔,會出現高校內各專業之間生源結構不夠均衡的狀況。雖然某些院校首輪投檔時因總體投檔足額導致分數線較高,但由於部分被投檔的考生專業不服從而造成個別專業生源不足,此外,高校會對已投檔考生的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會考成績進行綜合考核,擇優錄取,也會造成個別考生退檔,從而需進行下一輪的徵求志願。
十八、考生電子檔案內容有什麼變化?
考生電子檔案內容分兩種:
(一)參加高中新課改的考生,其電子檔案中除考生基本資訊、高考成績、體檢、志願等資訊外,增加了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資訊。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品質與素養、學習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個方面。
(二)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和往屆考生的電子檔案仍與現行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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