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日期、要求和科目
1、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考日期為2010年6月7日至8日。
2、考生須憑准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嚴格遵守考試的有關規定。
3、文史類(含兼報藝術、體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外語加文科(政治、歷史、地理)綜合;理工類(含兼報藝術、體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外語加理科(物理、化學、生物)綜合。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滿分均為150分,文科和理科綜合各為300分,總分為750分。“三校生高職”類考生考語文、數學、英語(不考聽力)、電腦,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總分為600分,與普通高考同時舉行。各科均分選擇題、非選擇題兩大部分試卷,選擇題卷和非選擇題卷都在同一張答題卡規定位置答題,書寫在答題區域外、草稿紙和試題卷上的答案均無效。選擇題用2B鉛筆填涂所選答案選項,非選擇題用0.5毫米中性黑色簽字筆作答。
4、外語考試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個語種,由考生在報名時任選一種。除英語外,其他語種試卷無答題卡的按試卷要求作答。高等學校錄取新生除特別説明外不限語種。
5、報考外語專業或有外語口試要求的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口試日期定於2010年3月底至4月上旬。由設區市招考辦統一組織安排。
6、報考體育類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育專業考試,考試日期定於2010年4月1日至30日,全省分批集中在江西師範大學(青山湖校區)體育學院進行。
7、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參加外省藝術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憑縣(區)招考辦印發的《 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報名參加考試。
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時間、地點:
美術類:2009年12月27日。地點集中在各設區市招考辦指定的考點。
音樂類:2009年12月27日至2010年1月5日。地點設在江西師範大學(青山湖校區)音樂學院。
外省藝術類院校單獨組織考試,考試日期由各招生院校自定,考生可直接與招生院校聯繫專業考試的報名和考試事宜。
8、報考建築學等有加試徒手畫要求的專業的考生,必須在2010年6月16日前到縣(區)招考辦加試徒手畫。
9、符合體育優惠條件的考生須參加體育成績統一復試,2010年3月28日至4月10日到戶口所在縣(區)招考辦辦理手續,5月17日到江西師範大學(青山湖校區)體育學院進行體育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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