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寫
(一)目的和要求
速寫考試要求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用簡練、概括的手法,準確、生動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動態、比例等形象特徵,並將之組合成生動的構圖畫面。
(二)考試範圍
人物及場景寫生或默寫。
(三)畫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條)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四)考試時間
30分鐘。
(五)評分
滿分為100分。
(六)評分標準
1、對人物的形體比例和結構特徵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較好地把握人物和畫面主次的整體關係;
3、對對象有較獨特的感受並能捕捉到對象的基本性格特徵;
4、構圖合理,生動、豐富,並有一定的美感;
5、能較熟練地運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現技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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