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浙江生源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影視製片)、新聞采編與製作、電視製片管理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編導文學類省統考成績;
2、數字媒體藝術、攝影攝像技術、電視節目製作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攝製類省統考成績;
3、主持與播音專業(公關禮儀)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播音主持類省統考成績;
4、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影視表演類省統考成績;
5、舞蹈編導專業、音樂表演專業、美術類各專業承認浙江省相關類別省統考成績;
6、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節目製作)、攝影(圖片攝影)、攝影(電視攝像)、攝影(照明藝術)、錄音藝術、錄音藝術(音樂編輯)11個本科專業只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無需參加相關類別省統考專業,專業考試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一)專業考試錄取辦法
1、專業考試包括初試、復試兩個階段。省外考點初試結束後請考生查看各考點公佈的初試合格者名單;杭州考點初試結束後請考生登錄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網(網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試合格者名單及復試安排,學校不再郵寄復試通知書。凡我校專業考試復試成績合格者,由我校發放“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復試結果考生亦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或168聲訊臺查詢。
2、在承認我校藝術類專科專業校考成績的省份,專業考試成績本科專科通用;在藝術類專科專業承認省統考的省份,專業考試成績按相關省招辦規定執行。
(二)高考錄取辦法
1、廣電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者憑我校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填報志願,並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2、根據國家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25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英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法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高考總成績擇優錄取,且要求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數學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影視製片)、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電視節目製作)、攝影專業(圖片攝影)、攝影專業(電視攝像)、攝影專業(照明藝術)、錄音藝術專業、錄音藝術專業(音樂編輯)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高考總成績擇優錄取,且要求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
表演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12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美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美術類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前25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當地美術類本科投檔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65分以上(含),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5:5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英語單科成績6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舞蹈編導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前5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當地舞蹈類本科投檔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前5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當地舞蹈類本科投檔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承認各省統考成績(山東生源除外),按各省考試院(招生辦)規定的相關政策擇優錄取;山東省承認校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3、按照考生報考學校誌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願考生。
4、我校錄取專業時設一定的分數級差,實行專業志願級差方式,廣電藝術類各專業志願錄取級差一般為5分,美術類各專業志願錄取級差一般為5分,音樂舞蹈類各專業志願錄取級差一般為5分。
5、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專業錄取時以實考分為準,在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者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6、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7、考生持有近兩年內獲得的國家一、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專業考試優先錄取。本院尤其歡迎各省、市少體校及應屆高中畢業生在田徑、健美操、武術、籃球、網球等方面確有專長的考生報考。
8、我校藝術類各專業最終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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