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手續及辦法
1. 文考報名手續及辦法
(1)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憑縣(市、區)招辦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按報名網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資訊。輸入的內容應真實、準確,族別、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在網上報名期間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個人資訊。
(2) 考生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或士兵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到縣(市、區)招辦進行核實,並確認網報資訊無誤後,由縣(市、區)招辦組織專人用電子數位攝像採集考生圖像資訊。考生基礎資訊一經本人確認簽字後,不得再更改。因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考生在確認基礎資訊後,由縣(市、區)招辦簽發《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考生必須仔細核對《報考證》上列印的考生號、姓名、身份證號、美術統考考點等資訊是否準確,照片是否清晰。如果發現有誤應立即要求縣(市、區)招辦予以更改,否則將會影響專業考試。
所有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招辦進行報名確認,不能代為確認,過時不再補辦。凡未辦理藝術類文考報名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自己負責。
2. 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及辦法
考生在專業考試報名時,須持縣(市、區)招辦簽發的《報考證》和《身份證》于規定時間內到專業考點(按《報名卡》上填涂的考點)報名,按省規定的標準繳納專業報名考試費並簽訂《專業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專業考試《准考證》。
考生在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考生號和姓名必須與《報考證》上一致。
五、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科目及日程安排:
考生憑《報考證》、專業考試《准考證》參加專業考試。考試開始15分鐘後,考生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素描、色彩、速寫單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專業考試範圍:
(1) 素描:靜物或人物;(2) 速寫:人物動態;(3) 色彩:風景或靜物。
考生考試所用的畫板或畫夾、顏料、畫筆、小畫凳等工具一律自帶。畫板或畫夾不能大於4開,在畫板或畫夾上不能有任何圖案,考生所帶畫架不得高於80公分;試卷上不得使用定畫液、透明膠。
各專業考試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錄招生考試資訊網(www.zk789.net)查詢。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産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文化、專業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六、簽發和查詢專業成績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生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到各市(州)招辦,考生憑《報考證》于5月4日至5月5日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5月6日至5月10日期間,憑《報考證》和專業《准考證》在四川師範大學招生就業處辦理查詢登記,逾期不再辦理。
七、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並軌本科和高職(專科)計劃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專業的職高生、普通中專、中師、技工學校的畢業生,須參加全省普通高校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
凡不在正住戶口所在地就讀,或在外地參加專業、文化補習班的考生,須回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參加文化報名及考試。違反這一規定者,責任自負。
八、填報志願
考生一次性填報藝術本科、高職(專科)層次志願。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考生只能填報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並軌本科和高職(專科)計劃志願;參加普通高校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志願。兩類考生志願不能交叉填報,錯填亂寫者,責任自負。
凡專業成績達到省定本科線的考生可填報省內及認定我省成績院校的本科、高職(專科)志願;凡專業成績達到專科線的考生只能填報省內及認定我省成績院校的高職(專科)志願,錯填本科志願無效。
志願填報的時間及填報方式將在《招生考試報》上向社會公告。
九、政考、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十、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錄取。
錄取辦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考及專業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或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並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會公佈的除外),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願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為了保證新生品質,入學後,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師範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址: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 郵編:610068 電話:(028)847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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