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不久前,讀者胡軍來信反映:他在翻閱《美術報》時發現,美育版此前刊發的“首屆全國少兒美術教育學術展”版畫部分的作品中,有一幅作品疑似抄襲了江西畫院畫師陳一文1980年代的一張作品。
事隔不久,在浙江金華舉辦的一次少兒美術活動上,我遇到中國美協少兒美術藝術委員會秘書長朱凡。作為“首屆全國少兒美術教育學術展”的組織者、發起人之一,他同樣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並且談到,在“首屆全國少兒美術教育學術展”最初的徵稿階段,也是因為有的參賽作品與某些名作過於雷同,最終在組委會的一致認定下,取消了這些作品的參賽資格。但朱凡也表示,畢竟每位評委所熟悉的作品數量有限,在最終展出作品中難免還會有 “漏網之魚”的情況出現。
在從金華去上海的火車上,我同朱凡相約寫一篇文章,藉以反映當下少兒美術創作中的抄襲問題。近日,朱凡已將寫好的文章發來,本期予以刊登,讓我們一同品讀他的看法。
近些年來,全國的少兒美術教育市場越來越大,各類活動也是層出不窮,各種渠道、各種名目、不同單位,組織的少兒繪畫評級、比賽、評獎也是應接不暇,顯得非常繁榮。但是在這樣的繁榮景象背後,有一個現象反映出的問題不容忽視,這就是少兒繪畫作品的抄襲問題,而且一些抄襲作品還在評選中獲獎。
舉幾個例子:2004年教育部藝術教育委員會在北京舉辦的第一屆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獲獎作品中,就有抄襲成人的首屆全國漆畫展的金獎作品;2009年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西安舉辦的首屆全國少兒美術教育學術展少兒繪畫優秀作品中,也發現有兩張版畫分別是抄襲國外和國內的出版物上發表過的作品(該作品成績已經被取消)。類似這樣的例子還能找到。
在美術教學過程中就設有臨摹課,這是正常的,其主要目的是要通過臨摹作品來研究別人的藝術和技術特點,從而提高自己的繪畫水準,這是一種科學有效的學習方法。但是超越了這個界限將臨摹的畫署上自己的名字去參加展覽評獎,性質就變了,變成了侵權行為。當今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公民合法權益保護,中國也在大力完善國家的法律制度,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少兒美術教育中的法律意識和道德培養顯得格外重要,如果缺失,將産生嚴重後果。
分析出現這一問題可能有幾種原因:第一,是“功利心”在作怪。目前很多少兒美術評比設定了一、二、三等獎,獎項區分了孩子的作品等級,也排出了單位的成績先後,雖然刺激了活動的參與性,但是也給老師、孩子和教學單位帶來了壓力和競爭。為了拿成績,有的人不擇手段採取了抄襲的辦法。學校、教師或家長在學生抄襲作品過程中扮演了不好的角色,成人的功利心在“奴役”孩子的心。第二,是在此類活動中存在“潛規則”,成人參與孩子的創作甚至動手替孩子畫畫參加比賽。明明知道這是不好的做法,但還是在功利思想驅使下用抄襲作品送展參評,而且成績能換回待遇,時間長了大家也就見怪不怪、順理成章了。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主管部門對此錯誤行為的監管力度不大,比賽中不設監督舉報機制,再加上評選的識別判斷失誤造成抄襲作品獲獎的錯誤結果,産生錯誤導向,給一些人和單位提供了繼續“犯錯”的依據。
抄襲行為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這樣做在孩子幼小的心靈裏埋下了道德失衡的種子,如不加以修正,它會隨著孩子長大在將來結出不好的“果實”,這種現象對國家提出的素質教育會産生相反的作用,同時,這種行為助長了社會及其行業中的不正之風。
減少抄襲的做法是要傳播科學的教學理念,少搞孩子繪畫作品的評級、評獎,多搞少兒美術老師的教學理念、方法、技能的綜合素質比賽。抓老師應該是少兒美術教育的關鍵,一個好老師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相反就很可怕了。素質教育不只是對孩子説的,素質教育的內涵很廣,應該是提高整個國民素質的。
(作者係中國美術家協會理事,中國美協事業發展部主任,中國美協少兒美術藝術委員會秘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