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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背後地産衝動:錯誤觀念比戰火更具破壞性

文物保護背後地産衝動:錯誤觀念比戰火更具破壞性

時間: 2010-10-22 09:45:07 |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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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國家文物局公佈了首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名單, 圓明園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等12個項目名列其中。但是,“遊樂園式的遺址公園建設”受到專家的質疑。他們認為,對遺址公園進行商業性開發的行為,違背了遺址保護的初衷;發展文化經濟,應該遏制文物保護背後的地産衝動。

假如失去歷史,你會不會恐慌?

1 如何保護?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

“大項目、大融資、大投入、大策劃”的模式受到質疑

10月20日,由文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聯合主辦的2010中國南京世界歷史文化名城博覽會開幕,來自16個國家、44個城市的市長出席了在南京長江之濱、秦淮河口舉行的開幕式。在城市建設、城市更新中,歷史文化遺産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重視,然而破壞事件仍時有發生。

曾經被嘔心瀝血保護的古建築,卻以建設的名義慘遭荼毒。現在,以高樓大廈為標誌的新北京拔地而起,牌坊、宮門、城墻沒有了,四合院一個接一個“蒸發”掉。留下的,只有那些孤零零的紀念碑供人們拼湊零碎的記憶,如元大都城垣遺址、皇城根遺址公園。

在老北京興高采烈被建設成新北京時,歷史文化只剩下不足老城面積17%的25片保護區。與此同時,歐美國家舊城保護範圍可以達到全城80%乃至100%。建設中“迷失”的不僅是北京——鴉片戰爭戰場定海古城夷為平地;長沙福源巷37號“左公館”一夜之間被剷平;襄陽部分宋明城墻一夜之間被推倒;遵義會議會址周圍的歷史建築一拆而光;安陽穿城修路嚴重破壞歷史街區;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實亡;南京老城已經拆遷改造完畢;濟南投入22億“鉅資”拆遷了44萬平方米、43個片區,大量特色街道消失在推土車輪下;開封覆蓋著現代化的草坪;鄭州以“一路、一區、一城”為標誌,古城全部翻新……在“舊城改造”的名義下,歷史文化名城遭遇著前所未有的創傷。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文化産業的高速發展,獨具特色的“曲江模式”令人矚目。然而,文物保護專家卻對這種發展方式提出質疑。他們提出,高速發展的産業園區對文物和遺址保護已經造成相當程度的破壞。在大力發展文化産業前提下,如何保護好我們的文化遺産,是當下地方官員必須正視的一個問題。

學者們的質疑還包括,部分地區利用文物提升景區周邊的商業地價。有資料顯示,2003年,曲江新區的土地為每畝30萬元到50萬元,到2009年,出讓價格為每畝300萬元到600萬元。在近年全國抑制房價的大背景下,曲江部分樓盤的價格甚至高達每平方米4萬至6萬元。“2010年,大明宮無疑將成為西安高端地産聚集的核心板塊,前五年,看‘曲江’,後五年,看‘大明宮’。住宅作為不動産,其最重要的特徵和最核心的價值就是——地段。大明宮地産板塊,隨著10月1日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面向全球的開放,將成為西安最具投資價值的房地産板塊。”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高調宣稱。

“曲江模式”在眾多大項目的開發建設中逐步形成。西安曲江新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楊書民在一次接受媒體採訪中説,“曲江模式”的核心內容可以歸納為“文化+旅遊+城市”。在實際操作中,“曲江模式”的未來願景已經遠遠超出了最初的設想。“我們所説的曲江已經不僅僅是曲江40.97平方公里的概念了,它是由一個核心區和五個輻射區構成。我們已經輻射到陜西法門寺文化景區、樓觀臺道文化展示區、臨潼國家旅遊休閒度假區、西安城墻景區等,總面積達到126平方公里。未來還要輻射投資到延安、渭南、漢中等多個地方。”楊書民説。

2 如何經營?錯誤觀念比戰火更具破壞性

文物變相作為資産經營有違法規

“多少年來,我們為文物保護奔走呼號,可是,違法違規的事情還在屢屢發生。”著名文物保護專家謝辰生、宿白、徐蘋芳、張忠培、黃景略等明確表示。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主要的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基本是由謝辰生等專家主持起草或執筆。如今,89歲的謝辰生依舊在全國各地為了文物保護而奮力奔走。他幾次上書國家領導人並獲得批示,竭盡全力搶救各地瀕危的遺址,7年前,他為保護北京古城而上書溫家寶總理,發出“我已決心以身殉城”的誓言,今天,“我一次次面臨歷史文化遺産遭遇保護性開發的尷尬”。

8月20日,謝辰生在一份報紙上看到一則題為《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即將建成》的消息。消息説,“這是列入國家‘十一五’大遺址的保護的項目,總投資逾1400億元”,工程“旨在打造中國最大的露天古代宮廷文化遺址博物館”,謝辰生説。“儘管不久前西安方面申明投資不是1400億元,而是120億元,但對公園的方案內容並未否認。”

大明宮1300年前曾是唐朝的皇宮,是唐朝200多年的政治、文化中心。它建於唐太宗貞觀八年,是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宮殿群之一,唐朝21位皇帝中有17位皇帝曾在此處理朝政。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是我國“十一五”大遺址保護的重點工程,是“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實際上,“120億元的投資讓這個具有重大考古價值的文化遺址變成了迪斯尼式的遊樂園。”謝辰生説,“這種做法違反了文物保護原則,也違反了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幾十年來,他曾經為增加文物保護經費而不斷奔走呼籲。與每年杯水車薪的文物保護經費相比,這個建築在遺址之上的遊樂園的浩大投資令他錯愕不已。正因為這座遺址公園,西安有關部門一度與有關文物單位發生了矛盾。“在遺址內有十幾項工程,其中只有三項經過有關文物單位批准。”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原故宮博物院院長張忠培説。謝辰生説,《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嚴格規定,在全國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動土興工必須經過國家文物局批准,而此事西安市根本沒有向文物部門報批。文物部門數次干涉未果。至7月份樓已全部建成,而且遺址內還種下一千多棵大樹。

原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中國社科院考古所所長徐蘋芳則對大明宮遺址公園用“考古”手法“破壞國家遺址”——“地面添平,兩層界面,古今分治,上下不一”的做法提出嚴厲批評:“西安在20世紀30年代、70年代曾經分別作過兩次地形考察,地形圖等高線表明,儘管西安城經歷了千餘年的變化,但是並未觸及大明宮遺址,以遺址的六個高崗(六坡)為例,大明宮的最高點在韓元殿,其餘幾處制高點都建有廟、觀等重要建築,唐朝人對地形的利用表明瞭當時已具有科學的城市規劃能力。嚴格説來,大明宮的考古工作,除韓元殿等幾處重要遺址,尚未完成。但是現在,大明宮遺址被粗暴填平,特別是在太液池附近建起了地下博物館,這對國家文物是一種極大的破壞。未來大明宮考古工作如何進行?這是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錯誤觀念比戰火更具破壞性,目前,西安將幾乎所有重要的文物、旅遊開發項目都交由曲江新區管委會打理,文物變相作為資産經營,這與有關法規精神相悖。”謝辰生説。

3 如何獲利?地方政府面臨GDP考核壓力

遺址保護與地方經濟發展應該兩全其美

“羅馬人懂得一根柱子倒了,是不能扶起來的,因為這是時間老人和歷史巨人的行為。如果扶起來,修補好,歷史時間隨即消失。誰敢去改動歷史?”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認為遺址公園化的傾向是對歷史文化的破壞:“近年來,一種有害於文化遺存的做法正在相效成風,這就是:遺址公園化。一種急功近利的浮躁混同著低俗的審美,正在把一個個遺址變成俗不可耐的公園。一旦文化服從了經濟,以經濟為目的,則必按照商業規律來改造自己。”

2009年6月,國家文物局和杭州市在良渚舉辦“大遺址保護良渚論壇”,中國考古界在此提出“大遺址保護與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良渚共識》。

“大遺址保護有三種形式,一種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四有’保護,一種是制定保護規劃,納入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第三種建設國家遺址公園。國家遺址公園儘管不是保護大遺址的最好方式,卻是目前最有效的一種方式。一直以來,各地的考古遺址保護工作都是‘摸著石頭過河’,沒有成熟的模式可供借鑒,這也導致很多考古遺址受到保護性破壞。”張忠培説。“但是建設遺址公園,不等於將遺址公園化。大明宮建設方式違背了國家遺址公園的初衷,是錯誤的。”

“目前,大多數地方對文化遺産保護的認識,僅僅停留在産生經濟效益的層面。”9月6日,“中國石家莊·正定古城文化保護論壇”上,全國政協副主席孫家正嚴肅指出,珍惜和保護歷史文化遺産,絕非只是出於文物工作者的個人愛好,更不是因為這是賺錢的品牌和古董,保護文化遺産就是保護和珍惜我們民族的歷史,保護、珍惜人民群眾的心理歸屬和情感需求。“作為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遺産保護的最重要的價值在於精神層面。丟失了文化遺産,我們就會心無所依,悵然若失,難以找到回家的路。”

也是在此次論壇上,“曲江模式”,再次受到文保專家的“炮轟”。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舒乙將“曲江模式”形容為:挂著文物的“羊頭”,賣房地産的“狗肉”。“對地方政府特別是官員來説,‘曲江模式’有著巨大的誘惑力。地方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官員能否抑制追求短期利益的衝動,將是中國文化遺産能否走上科學保護之路的關鍵之一。”

應該警惕的是,經歷了20世紀八九十年代城市建設熱潮之後,在發展文化産業園區的大纛下,又一輪大規模破壞歷史文化遺産的浪潮在推進,在這股愈演愈烈的浪潮背後,是終將禍及百姓的地産圖謀。

歷史文化遺産的保護在初期以投入為主,收益可能慢慢才能顯現,地方政府可能會因此面臨巨大的GDP考核壓力。由於一些地方官員任期較短,急於在任期內有所表現,受難以抑制的“GDP衝動”驅使,在古城的開發中表現得急於求成。江蘇某市一位文物局局長在接受採訪時坦言,在當前“經濟城市”發展模式和政績考核體系下,為了古城保護,城市的GDP排名落後,市委書記、市長每次到省裏開會都很難受。在國際上因古城保護獲得最多讚譽的城市,往往是因GDP排名落後而屢屢被批評的城市。一熱一冷之間,地方政府的日子很是難過,“如果領導沒有定力,他可能會很徬徨。”他説。

保護文化遺産要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在國際上,早期由國家組織實施的文化遺産保護項目,最先考慮的基本上都是社會效益。政府設立機構,制定法律規章,投入保護資金。開始時阻力很大,但數十年後,人們發現當初對文化遺産保護花力氣大的地方,正是今天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好的地方,是生産力發展最有效、最持久的地方。

歷史文化遺産在經濟建設中被毀壞,曾是許多國家的“傷心史”,英國建築專家委員會統計,英國僅20世紀70年代舊區改造所造成的建築破壞竟比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炮火摧毀的還要多。“比戰爭還嚴重的破壞令全世界痛定思痛,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們在重蹈著這些國家的覆轍。”舒乙説。

曾有人問:“在一個城市中,當你看不到500年前的影子,看不到100年前的影子,甚至連50年前的影子都找不到時,你會不會感到恐慌?”這些問題或許不難回答。關鍵在於,遺址在成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後,如何平衡考古、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係,如何用剛性的制度來保護我們的文化遺産,在鱗次櫛比的城市更新浪潮中為歷史留下足夠的印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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