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鮑棟
攝影可以用來在媒體上討論公共話題,也可以用來在相冊中塑造個人記憶;攝影經常被用來證明某物或某事的客觀性,但攝影有時也被用來抒情、想像與虛構……關於攝影,其實已經有很多種用法,也將會有無數可能的功用。如其他文化實踐活動一樣,攝影也是一種社會化的活動,作為視覺活動的攝影始終處在視覺的各種話語及制度中,正是這些話語與制度帶來了攝影的不同用法,以及我們關於攝影的各種看法。於是,攝影越來越被理解為一種表徵(即再現)的工具,我們越來越多地把攝影與種族、性別、階層,與歷史、現實,與社會及政治,與理論及文本聯繫起來。但觀看本身卻越來越被忽視了。
實際上,不管是出現在何種用法和觀念中,攝影首先是一種觀看活動,攝影的價值基礎也取決於觀看本身。觀看何以有本身,因為觀看並不——像人們不加反思地認為的那樣——是在反映某個純粹的真實,我們所見的真實已經被觀看所影響、修改,甚至決定,以至於觀看本身已經替代了那種形而上的“真實”而成為我們直接面對的東西。因此,攝影與其説記錄了現實,還不如説是記錄了觀看,對於拍攝者來説,現實與觀看是統一的,世界總是取景框或LCD屏中的世界,“真實”也只有出現在了照片上才成為了現實。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觀看都是有價值的,大部分時候,人們總是在重復著他人的角度,在用他人的鏡頭來觀看,於是,我們見到的大部分照片都索然無味,甚至令人厭煩,尤其是它們還在標榜自身的政治正確性與美學標準性的時候。實際上,我們之所以需要並寄希望於攝影,是因為攝影能夠並應該帶來一種創造性的觀看,攝影的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讓我們日漸疲乏的雙眼再次振奮起來。
把攝影還原為觀看,也即是把世界還原為表像,把世界從各種意義的牢籠中還原出來,通過懸置它的確實性而返還它的自在性。自在是自由的前提,而正是自由允諾給了我們自覺觀看的可能,在這種自由的允諾下,每一次具體的拍攝都應該是一次觀看的自覺創造,都應該提供給我們能夠從那些視覺話語及制度中掙脫出來的跳板。而觀眾的任務則是去重新觀看,使觀看再次出場,直到觀看永遠在場,換話句話説,攝影的意義在於讓我們能夠保持觀看的自覺,並投入在這種觀看的自覺之中。回到觀看,就是返回到攝影之為藝術的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