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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科普|農藥安全間隔期:保障農産品品質安全的重要“護盾”

發佈時間:2025-06-11 09:27:34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吳迪 | 責任編輯:王靜

農藥是現代農業不可或缺的生産資料,能有效防治病蟲害、保障農産品産量。農藥安全間隔期‌是使用農藥後保障上市農産品安全的一面重要“護盾”。

農藥安全間隔期(PHI)是指‌最後一次施藥到作物采收的最短間隔時間‌。在這段時期,農藥通過作物生長稀釋、生物降解、光照分解、雨水沖刷等環節,殘留量逐漸降至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以下,達到安全水準。

安全間隔期在農藥上市前就被印製到了農藥標簽上,農民在農業生産中,可以在標簽上直接讀取到這個資訊。遵守標簽上的農藥使用範圍及使用技術要求,不隨意超範圍、超量和增加次數使用,嚴守農藥安全間隔期,保障農産品品質安全。


圖1農藥包裝標簽上的安全間隔期

圖2典型的備案農藥標簽內容

例如上圖中這個農藥,10%吡蟲啉可濕性粉劑,在甘藍上的安全間隔期是7天。這就表示,使用這種農藥防治甘藍上的蚜蟲時,用藥量不超過標簽上標示的最大用藥量(20克製劑/畝),最多使用次數不超過2次的情況下,用藥7天之後,就可以放心採摘了。

觀察仔細的小夥伴可能會問了,有的農藥標簽上沒有安全間隔期,這是怎麼一回事?

根據《農藥標簽和説明書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十八條要求,下列農藥標簽可以不標注安全間隔期:(一)用於非食用作物的農藥;(二)拌種、包衣、浸種等用於種子處理的農藥;(三)用於非耕地(牧場除外)的農藥;(四)用於苗前土壤處理劑的農藥;(五)僅在農作物苗期使用一次的農藥;(六)非全面撒施使用的殺鼠劑;(七)衛生用農藥;(八)其他特殊情形。

在這種沒有標注安全間隔期的情況下,按照農藥標簽上的使用範圍和使用技術要求施用農藥,在采收期正常采收農産品,通常是符合安全要求的。

農業生産,一定要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

作者:吳迪

供稿:北京市農業農村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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