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證作業農機牌證齊全。
二是保證消除農機安全隱患。
三是保證配備有效滅火器材。
四是保證安全規範操作農機。
五是禁止農機違法載人。
六是禁止拆除農機安全防護裝置。
七是禁止農機未停機熄火檢修。
八是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作者:北京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農機處
供稿:北京市農業農村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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