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北京市支援農村地區村莊住戶“煤改電”取暖設備更新通知來了
發佈時間:2024-10-20 13:10:08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王靜按照《能源重點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實施方案》和《北京市加力支援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24年度支援農村地區村莊住戶“煤改電”取暖設備更新工作的通知》,就政策補貼對象、補貼標準、政策時限和有關要求進行了明確。
一、補貼對象。對原享受政府設備補貼的分戶供暖農村地區“煤改電”村莊住戶,清潔取暖設備運作使用滿10年,或雖沒有達到上述年限、經各區認定具備報廢標準的,並於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完成購置安裝、更新符合一級能效的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可以申請享受2024年清潔取暖設備更新項目支援。
二、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村莊住戶市場化自行更新購買符合性能指標參數要求的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按照産品銷售價格的4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0.6萬元/戶。
三、性能要求。機組應具有國家級質檢機構出具的近2年內的檢驗合格報告,檢驗報告涵蓋的設備性能指標參數應符合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性能要求。
四、補貼申領。按照各有關區農業農村部門或城市管理部門要求,提交設備更新補貼申領材料等。
五、政策時限。2024年10月10日(含當日)到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進行設備更新購置安裝,要求設備更新安裝日期、發票日期、合同或協議日期等需在補貼政策實施期限之內。
2024年度更新為其他清潔取暖設備類型等不在本補貼政策適用範圍內的,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熱水機組報廢的標準,按《北京市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設備更新工作指導意見》(京政農發〔2023〕4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地區村莊住戶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補充通知》等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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